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市公安局等部门关于开展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违法犯罪专项斗争工作方案的通知
(安政办〔2008〕8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市公安局、市综治办、市发改委、市国资委、市工商局、市广电局、通信行业协会制定的《关于开展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违法犯罪专项斗争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转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八年六月十三日
关于开展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违法犯罪专项斗争工作方案
(公安局综治办发改委、国资委工商局广电局通信行业协会 二○○八年四月八日)
为进一步加强电力、电信(含军事通信,下同)、广播电视设施安全保护工作,确保北京奥运会等重大活动期间重要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的安全运行,根据全国和省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违法犯罪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工作部署,自2008年3月至10月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打击盗窃破坏电力、电信、广播电视设施违法犯罪专项斗争(以下简称“三电”专项斗争)。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 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的方针,在党委、政府的组织领导下,加强部门协作,企地共建,综合治理,继续保持对盗窃破坏“三电”设施违法犯罪活动严打严防高压态势,积极探索建立和完善长效机制,保障重要“三电”设施安全运行,为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创建平安安阳、构建和谐社会、实现“平安奥运”作出新贡献。
二、工作目标
(一)坚决遏制盗窃破坏“三电”设施案件高发频发的势头。专项斗争期间,公安部、省公安厅和市公安局挂牌督办的案件必须全部破获;全市盗窃破坏“三电”设施案件发案率要达到省厅要求的较2007年同期下降50%以上,其中,安阳县、林州市较2007年同期下降60%以上,滑县、内黄县、汤阴县、龙安区、殷都区、开发区等市较2007年同期下降50%以上,北关区、文峰区要稳中有降努力实现零发案;全市盗窃破坏“三电”设施案件破案率要明显上升,其中,各县(市、区)现行案件破案率要达到50%以上;全省挂牌整治重点地区盗窃破坏“三电”设施案件要下降60%以上,安阳市挂牌整治重点地区盗窃破坏“三电”设施案件要下降6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