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实行“市和区(县)主管部门+劳务经纪人+农民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师团劳务部门”模式,做好摘棉工的组织引导和有序管理工作
各区县要加大力度,明确组织农民赴新疆摘棉工作的主管部门和联络人,重点培育一批农村劳务经纪人,具体承担摘棉农民工的组织、管理和服务工作。具体运作方式是,由区县统一与新疆建设兵团相关团场签订摘棉用工合同,乡镇和劳务经纪人与新疆建设兵团连队签订具体摘棉合同,同时劳务经纪人按照合同组织招聘适龄农民赴疆摘棉并与摘棉工签订合同,负责摘棉工整个摘棉期间的生产、生活管理和服务工作。今年的组织摘棉工作原则上由各区县与前几年的相关师团进行对接,统一调配。市级主管部门与新疆师团劳务部门负责输出、输入地拾花工作的统筹协调。
(三)及早与团场联系、洽谈、协调,落实组织农民工摘棉工作相关事宜。
新疆棉田分布广阔,各地棉花种植情况、生产生活环境、团场用工条件都有一定差异,各地要加大对新疆摘棉用工团场的联系、洽谈和协调力度,与新疆建设兵团的各师、团建立良好的合作伙伴关系。针对去年出现的一些情况,如医疗卫生问题、摘棉工作量不足、生产生活不适应等事项,早做沟通,争取新疆建设兵团的支持与帮助。各区县、乡镇和劳务经纪人要具体考察到田间、地块,对各个用工团场的棉花长势及历年产量、所需的摘棉工人数、摘棉工的住宿饮食情况、交通医疗状况等要做到心中有数,及早确定劳务合作的团场,签订好劳务用工协议。
(四)精心制定工作方案,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大规模组织农民赴疆摘棉是一项艰巨而又细致的工作,各级各部门必须精心制定工作方案,从宣传发动、民工组织、培训体检、路途运输、摘棉管理、工资结算等全过程,均要有详细的实施方案和具体措施,要有处置突发事件的预案。在方案中要明确职责,对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劳务经纪人均要做到明确职责、各司其职、协调配合,共同做好农民赴疆摘棉的组织服务工作。
(五)切实加强领导,全力推进农民赴疆摘棉工作
各区县要高度重视2008年赴疆摘棉的组织工作,切实加强领导,从农民的宣传发动、经纪人的培训、信息的收集发布、专列运输的统筹协调、经纪人经营行为的监督规范等方面强化工作措施,着力做好劳务经纪人做不了,做不好的事,推动我市赴疆摘棉产业的发展壮大。
1、切实加强领导,健全工作体系。各区县要加强对今年赴疆摘棉工作的组织领导,实行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并做到机构、人员、经费三落实。在农民赴疆摘棉务工期间,市及区县要在新疆主要务工区域建立相应的办事机构,落实具体工作人员,切实做好本地区摘棉农民工的协调服务工作,帮助他们解决务工和生活中的实际困难。今年市里将把各区县(自治县)组织赴疆摘棉的工作情况纳入全市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管理工作目标责任考核的内容,确保赴疆摘棉工作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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