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奥运期间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
(渝安监〔2008〕200号)
各区县(自治县)安监局,有关中央在渝和市属企业: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全力做好奥运安保工作,实现平安奥运目标,完成市委三届三次全委会以及“7.31”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提出的“奥运期间绝不能发生重大事故”的要求,确保我市危险化学品行业安全生产,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明确责任
各区县(自治县)安监局、有关中央在渝和市属企业要充分认识做好奥运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把做好奥运会期间安全生产工作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克服麻痹大意和松懈情绪,强化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始终保持高度警惕和严管态势,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措施到位,坚决杜绝重特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为北京奥运会安全顺利举办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制定措施,强化监管
目前正值危化安全事故易发期、多发期。各区县(自治县)安监局、有关中央在渝和市属企业要坚持长短结合、标本兼治,抓重点、带一般的原则,以“防洪防汛、防暑降温、防雷电、防垮塌、防爆炸、防中毒、防恐怖事件”等“七防”工作为重点,全面加强危化行业的安全监管。各区县政府和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报送工作,充分利用“重庆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管理系统”,全面了解和掌握隐患排查治理动态,加强工作调度,推进整治行动,及时处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增添和实施隐患治理措施。同时要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是要立即开展一次危化工业园区和“厂中厂”安全的大检查。二是要全面落实危化行业新改扩建项目“三同时”制度,加快推进各级危化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深入实施重点区县、重点园区、重点企业、重点环节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加快促进HAN阻隔防爆技术在加油站、液化石油气钢瓶、危险品运输车辆以及储罐的应用,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三是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危化品安全监管工作部门联系会议制度,相关部门要协同配合,开展部门联合执法,形成安全监管工作的合力。四是各级危化企业要合理安排生产,严格按照规范、标准进行安全作业。五是要进一步落实重大危险源“一对一”、“多对一”的监管责任和措施,实行24小时全程监控,确保不发生火灾、爆炸、污染中毒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