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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全州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公开招聘交通协管员工作意见的通知

甘南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全州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公开招聘交通协管员工作意见的通知
(州政发[2008]82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有关部门:
  州公安局、州财政局、州人事局《关于全州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公开招考聘用交通协管员工作意见》已经2008年7月16日州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予以批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八年七月二十五日

关于全州公安交通管理部门
公开招考聘用交通协管员工作的意见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是维护道路交通治安秩序,预防交通事故,确保社会政治稳定的重要职能部门。近年来,随着我州道路里程、交通流量和机动车数量的快速增长,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任务日益繁重。但是,由于近14年来全州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未增加编制,警力严重不足,特别是今年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工作中显得尤为突出。为进一步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全力维护我州社会政治稳定,根据国务院《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公安部《关于加强交通协管员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和州政府《甘南州乡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及2008年7月16日州政府常务会议精神,现就全州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公开招考聘用交通协管员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交通协管员的配置名额
  配置交通协管员统筹考虑县市辖区人口、交通流量、道路里程、机动车和驾驶员保有量、交通事故总量、预防事故任务繁重程度等实际情况,新增交通协管员配置名额为:合作市60名,夏河、临潭县各30名,卓尼、舟曲、迭部、玛曲、碌曲县各22名,州交警支队10名。共240名,女性不超过10%。
  二、交通协管员的招聘
  (一)招聘原则:招聘交通协管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以县市为单位,由人事、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聘用,动态管理。
  (二)招聘范围:全州范围内的甘南籍应往届大学本科、专科(含高职)、中专学历毕业生和甘南籍复退军人。
  (三)招聘条件:1、甘南籍退伍军人和大中专毕业生。2、政治素质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热爱交通管理事业;无违法犯罪记录;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年龄在18岁至27周岁之间,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女性身高1.65米以上;双眼祼视力4.8,无红绿色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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