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商业委员会关于加强奥运期间大型商场超市安全保卫工作的紧急通知
(渝商委发〔2008〕140号)
各区县(自治县)商贸流通主管部门:
2008年北京奥运会开幕在即,为做好奥运期间安全稳定工作,结合我市近期出现个别不法分子针对大型商场实施恐吓,造成极其恶劣影响,严重影响商场正常经营等情况,根据市政府领导的指示精神,现就奥运期间加强大型商场、超市安全保卫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各区县商贸流通主管部门要立即召开辖区大型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重点零售单位负责人会议,进一步要求做好奥运期间安全防范工作,促使商场、超市、农贸市场建立完善的保安和排查机制,划定相应区域,落实专人随时巡查,确保万无一失。
二、各区县商贸流通主管部门要督促企业落实责任,加强防范,对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的重点区域、重点部位、重点设施等进行排查,发现问题立即整改;督促企业在奥运期间建立安全防范巡查制度,巡查面要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