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温酷暑天气建筑工地文明施工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
(渝建发〔2008〕133号)
各区县(自治县)建委,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遏制因施工不当造成水、电、气、通信、油等管线破坏及交通堵塞情况的发生,确保高温酷暑天气广大市民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不受影响。现将有关事项再次强调如下:
一、各区县建委、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建筑工地管线保护和施工占道管理工作对维护广大市民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的重要性,将此项工作作为当前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工作力度,狠抓工作落实,确保建筑施工区域内地下管线的安全运行、促进道路交通畅通,维护正常的社会公共秩序。
二、各建筑工地要严格执行市建委有关规定,认真做好施工区域内地下管线保护工作。建设单位要认真做好施工区域内地下管网的调查摸底工作,加强与管线运营单位的沟通和衔接,向施工单位提供准确、完整的管线资料。同时,要召集监理、设计、施工和有关管线运营单位对施工单位编制的管线专项施工保护方案进行论证,并将通过论证的管线保护专项施工方案报建筑安全监督机构备案。施工单位要加强对管线保护工作的宣传教育,增强一线作业人员的管线保护意识,做好管线保护方案施工前交底、施工过程跟班管理,以及与相关管线单位的协调衔接等工作,切实在施工中做好对水、电、气、通信、油等管线的保护。监理单位要对管线保护专项施工方案组织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监控。如因施工造成管线破坏,施工单位必须立即采取应急处置措施,立即与建设单位和有关管线单位联系抢修,并全力配合抢修工作,尽量减少损失,最大限度降低不良影响。
主城区各建筑工地要认真做好施工占道管理工作。建设单位要加强与交管、市政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召集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编制科学合理的交通组织方案,报交管部门审批。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审批同意的交通组织方案,认真做好施工围挡设置、建筑原材料堆放、施工路段交通引导标志设置以及分流线路的交通基础设施及安全设施设置等工作,并在此基础上抓紧组织施工机械和劳动力加快施工节奏,防止出现施工围挡占道后却长时间未进行施工作业的被动局面,引起市民的误解。监理单位要加强对交通组织方案实施的监督管理,督促施工单位加快进度,尽可能减轻施工占道对交通造成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