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奥运临近,防恐安保形势愈加严峻,各单位在抓好传统安全的同时更要注意防范人为破坏、恐怖袭击等非传统安全事件。要督促港口码头、船舶严格按照交通运输部和市交委有关防恐安保要求,配备必要的安保设施设备,并正常有效使用,配合相关部门做好人员、货物上船、出港安检,凡达不到安保要求的码头和船舶要坚决采取关停措施,同时要妥善协调解决好群众出行问题。特别是滚装码头要深刻吸取近期几起车辆瞒报易燃易爆危险品上船事件的教训,切实落实车辆、人员上船安检责任,做到上船车辆的100%过检。重点要强化对客运码头、化危品码头、滚装码头等重点部位和桥梁、闸坝等重点目标的安保工作。要督促港航企业加强对所属重要设施、设备的值班看护,对重点的危化品船舶、码头仓储场所等,要做到24小时巡逻值守。各单位还要积极排查内部不稳定因素,及时发现、解决内部问题,化解矛盾,严防出现恶劣群体性事件。
四、严格落实监管措施,配合做好三峡大坝安保工作
各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交通部海事局关于加强对直接通过三峡船闸船舶的监管要求,在8月1日至9月21日期间重点强化“过闸”船舶的监督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三峡工程的重点保护。一是严格实行开航前检查。各地海事机构对本港出港、拟直接通过三峡船闸的船舶必须进行开航前安全检查,未经检查的船舶禁止通过三峡船闸。此项检查不受上一次船舶检查时间间隔限制,重点检查船舶证书、船员配备、船舶设备、安保措施及货物申报和装载等情况,并在《船舶安全检查记录簿》空白部分注明“直接过三峡船闸开航前安检”字样。二是严格出港船舶现场签证。对直接通过三峡船闸的出港船舶必须现场签证,将签证和现场检查结合起来,严禁“问题”船舶出港。各海事机构在办结船舶签证的当日内应将签证报告单传真至长航公安局宜昌分局110指挥中心(传真电话:0717-6491787、6966441)。
五、严格值班和应急值守,加强安全信息报送
各单位要严格按照重点时段安全值班和应急值守要求,执行单位领导24小时在岗带班制度。从即日起至10月10日,实行安全信息日报告制度。各单位应落实每日安全信息值班报告部门和人员,于每日15:00时前将当日辖区安全信息向局应急办(监控中心)报告,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再由局应急办向市交委值班室报告。凡遇重大安全险情、事故或其他安保事件应及时报告,必要时可直接向上级部门和领导报告。请各单位于2008年10月15日前将本地本单位奥运期间水上交通安全工作开展情况形成书面报告报送局安委会办公室。联系人:马大为、阳斌,联系电话:89183571(传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