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港航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奥运期间水上交通安全保障工作的紧急通知
(渝港航发〔2008〕243号)
各区县(自治县)港航管理局(处、所),局各直属单位,交通执法水上大队:
奥运临近,安全保障工作已到了最关键时刻。为确保“平安奥运”目标的顺利实现,根据市政府7月31日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现就做好奥运期间我市水上交通安全保障工作相关事宜紧急通知如下:
一、树立高度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
奥运会是全国人民的大事,事关国家形象。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奥运期间安全保障工作的极端重要性,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意识,保持高度的精神状态,在当地政府和交通主管部门的统一领导下,全力以赴做好奥运期间安全保障工作。各单位要把安全保障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主要领导必须亲自抓,分管领导按照分工分兵把口。要对所管区域划定责任片区,实行领导干部分片包干,一包到底。每个分管领导和每个部门都要有责任片区,把安全责任落实到人头,全员行动抓安全,坚决杜绝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重大安全事故或其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较大事故,严防水上交通恐怖事件。
二、加大安全检查力度,保障水运安全生产
各单位要深入贯彻7月初全市水上交通安全工作会议精神,要以比“春运”安全保障更强的责任意识和更严的措施来开展当前的水上交通安全工作,做到领导再强化、措施再细化、责任再硬化。各单位要继续围绕“隐患治理年”的安全工作中心,总结前阶段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经验,抓紧对本地区、本单位安全生产的各项措施进行再检查、再部署、再落实,进一步推进隐患治理。各单位要加大安全检查、督查工作力度,对重点部位、重点时段进行重点检查和跟踪,严防死守。各片区分管领导和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保证对责任片区的检查到位,分别把好关口。对乡镇渡口要督促各有关镇(街)切实落实安全监管和防恐反恐责任,严防“三危品”上船,严防意外突发事件,对客流较为集中的渡口要落实渡运重点时段的签字发航制度。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市局将组织督查组赴各地各单位开展分片督导和督查工作。
三、认真落实安保措施,严防非传统安全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