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能源统计制度、调查表、核算方案等,由市统计局根据省统计局统一部署贯彻落实。
东营市单位GDP能耗监测体系实施方案
为加强单位GDP能耗监测体系建设,扎实推进节能降耗工作,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山东省单位GDP能耗监测体系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和工作要求
(一)总体思路。在建立健全能耗统计指标体系的基础上,通过对各项能耗指标的数据质量实施全面监测,评估各县区、市属经济开发区、各重点企业能耗数据质量,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节能降耗工作进展,全面、真实地反映全市、各县区、市属经济开发区以及重点耗能企业的节能降耗进展情况和取得的成效。
(二)工作要求。在加强能耗各项指标统计的同时,对能耗指标的数据质量进行监测,确保各项能耗指标的真实、准确。深入研究能耗指标与有关经济指标的关系,科学设置监测指标体系。根据国家统计局制定的能耗指标和GDP核算方案,从核算基础、核算方法、工作机制等方面对单位GDP能耗及其他监测指标的核算进行严格规范,不断完善主要监测指标核算的体制和机制。各县区和市属经济开发区要结合实际,制定严格的数据质量评估办法,切实保障数据质量。节能降耗指标及其数据质量由上一级统计部门认定并实施监测。50户重点耗能企业主要由统计和节能部门负责监测,各县区政府、市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也要对本县区、单位重点耗能企业进行监测。从2008年起,统计部门要建立统一、科学的季度、年度能源消费总量和单位GDP能耗核算制度,制定能耗数据质量评估办法。
二、对节能降耗进展情况进行监测
(一)对全市以及各县区、市属经济开发区节能降耗进展情况的监测。
监测指标:单位GDP能耗,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单位工业增加值水耗,单位GDP电耗及其降低率;单位产品能耗,重点耗能产品产量及其增长速度;重点耗能行业增加值及其增长速度等。
(二)对主要耗能行业节能降耗进展情况的监测。
主要耗能行业包括:石油开采、纺织、造纸、石油加工、化工、橡胶、建材、有色、火力发电等。
监测指标:单位增加值能耗,单位产品能耗。
(三)对重点耗能企业的监测。
重点耗能企业为市确定的50户重点用能企业及年耗能5千吨标准煤以上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