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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物价局关于广州美术学院停车场收费问题的批复

广州市物价局关于广州美术学院停车场收费问题的批复
(穗价函〔2008〕120号)


广州美术学院:

  你院关于校内停车场收费问题的请示收悉。根据《广州市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现就有关问题批复如下:

  一、对外开放的露天停车场,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标准为:小车2元/小时·辆,12小时最高限价6元;大车3元/小时·辆,12小时最高限价9元;超过12小时的按上述标准累加收费。月保收费:小车300元,大车450元。

  二、对外开放的室内停车场,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标准为:小车2.5元/小时·辆,12小时最高限价7.5元;超过12小时的按上述标准累加收费。月保收费:小车4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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