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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中市就业援助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巴中市就业援助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巴府办发[2008]3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市经济开发区商贸园、工业园管委会:

  为切实搞好灾后重建就业援助工作,市政府决定制定《巴中市就业援助联席会议制度》,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八月四日

巴中市就业援助联席会议制度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灾后重建的工作部署,将灾后重建与扩大就业结合起来,市政府决定建立就业援助联席会议制度,负责分析灾区就业形势,协调、指导灾区及各部门工作,研究解决就业援助工作中重大问题。为进一步明确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职责,充分发挥各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共同做好灾区就业援助工作,帮助灾区城乡劳动者尽快实现就业,特制定市就业援助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市就业援助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经委、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教育局、市规划和建设局、市农业局、市民政局、市交通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人行、市总工会。

  二、联席会议工作规则

  市就业援助联席会议定期召开例会,通报灾区就业援助情况,分析研究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协调解决有关重大事项。市就业援助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联席会议办会室主任由市劳动保障局局长兼任,负责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

  三、成员单位工作职责

  成员单位应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关于支持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的政策和措施,发挥部门职能,切实履行好下列工作职责:

  市委宣传部:组织新闻单位大力宣传就业援助扶持政策,宣传就业援助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和先进事迹,宣传灾区群众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先进典型,积极为就业援助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市发改委:将灾区扩大就业纳入灾后重建规划;通过政策扶持,帮助劳动密集型产业、服务业和中小企业恢复发展,增加就业岗位;帮助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恢复重建,引导灾区劳动力转移就业;大力组织以工代赈项目,开发就业岗位,帮助灾区劳动者就地就近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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