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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物价局关于海珠区琶洲国际会展中心临时停车场收费问题的批复

广州市物价局关于海珠区琶洲国际会展中心临时停车场收费问题的批复
(穗价函〔2008〕168号)


广州市悦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海珠区琶洲国际会展中心临时停车场收费标准的请示》(悦华〔2007〕007号)收悉。为缓解第103届广交会期间琶洲国际会展中心停车难问题,规范车辆停放秩序,保证交通顺畅,现就琶洲国际会展中心临时停车场收费问题批复如下:
  一、海珠区琶洲国际会展中心会展南二路西侧空地(PZB1401地块)和三角地(PZB1201地块)及凤浦路、阅江路、东辅路的临时停车场,自2008年4月15日起至2008年4月30日止,机动车临时停放实行按次收费,每次停放不超过5小时的,收费标准为:小车5元/次·辆,大车10元/次·辆,超大型车15元/次·辆。超过5小时的,按上述标准累加收费。
  二、按天租用车位的,每天(24小时)收费标准为:小车15元/天·车位,大车30元/天·车位,超大型车45元/天·车位。实行按天收费的,当天多次进出停车场不得另行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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