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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强力推进工业品牌战略的实施意见

  (三)努力推进工业区域品牌建设。在推进工业企业特别是中小工业企业集聚形成产业集群的基础上,鼓励行业协会、商会和龙头企业牵头,共同制定区域、行业产品质量、服务的联盟标准,联合注册创建区域性的共享品牌,形成以区域品牌为纽带的专业化分工协作体系。加强区域产业核心价值点的发现和培育,着力提升区域产业的综合品质,通过打造制造业产业基地(专业乡镇)、工业品出口基地和注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或集体商标、申报地理标志保护产品等方式,努力创建知名的区域品牌,以区域品牌的影响力推动整个产业集群内工业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提高。加大对区域特色产品的原产地保护和整合力度,大力提升产品价值和市场知名度。加强区域公共技术平台建设,对区域特色产业共性和关键技术进行攻关,改进工艺和设计。强力推进区域原材料和产成品市场建设,提高区域产业知名度,降低物流成本,开拓市场空间。同时在产业和区域招商中着力引进具有世界知名品牌的世界500强和具有国家级品牌的中国500强等国内外知名企业,努力形成一批“产品知名化、市场国际化、企业集群化、经济规模化”的工业产业品牌区域。
  (四)建设工业品牌的支撑服务体系。推进工业企业加强质量管理,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加强工业品牌标准化建设,加大国家标准实施力度,推动工业企业和区域采用国际标准开展国际认证。支持技术力量雄厚的工业企业和区域参与产业政策、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的制(修)订或争取建设国家级、省级专业技术标准化委员会。逐步建立工业品牌经济监测统计平台,推动工业品牌相关协会建设,建立健全中介服务机构,为工业企业和区域提供品牌推介、商标代理、专利代理、信息咨询、人才培训、技术服务、打假维权等服务。
  (五)强化品牌推行、申报、管理工作。市经委、市商务局、泸州工商局、泸州质监局、泸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相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能职责,规范“知名(著名、驰名)商标”、“名牌产品”、“免检产品”“老字号”等品牌的评定(认定)评价(申报)工作,推动工业品牌创建工作健康进行。切实加强对企业申报省级以上工业品牌的指导和服务,全力争取国家和省上对口部门支持,努力增加我市知名工业品牌数量。同时,对已创工业品牌要严格指导管理,巩固和扩大创建成果。
  (六)强化对知名工业品牌的保护。加强工业品牌保护的政策(法规、规章的)的制定、修订工作,完善执法联动机制和维权网络,严厉查处和打击对工业品牌的侵权行为,切实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对假冒我市国家级、省级工业品牌的工商企业可采取公开曝光、取消其获得的各种荣誉称号,直至依法限制其市场准入或取消其生产经营许可。全面开展“一户一字号、一户一商标、一户一标识、一户一域名”活动,促进企业和区域尽快拥有自主知识产权。重点推进工业企业注册商标及防御商标和域名,推进产业区域注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和域名,鼓励进行商标国际注册或在境外相关国家(或地区)注册商标。加强对“泸州酒”等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保护和推广,防止市内企业和区域商标、域名被恶意抢注等现象。鼓励具有较悠久历史的工业企业申报老字号,将老字号及其所蕴含的传统技艺和经营理念纳入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加以保护。在企业改制、重组和合资合作时要加强工业品牌的保护和管理,防止品牌无形资产流失。要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纠纷和国外反倾销、反补贴的应对机制,指导工业品牌企业做好预警、起诉和应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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