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培育打造知名品牌。充分发挥企业在实施名牌战略中的主体作用,引导和鼓励企业强化品牌意识,加快技术进步,强化宣传,继续巩固和提升“国窖·1573”、“泸州老窖”、“中国郎”、“红花郎”等中国知名品牌形象;积极推动老窖、郎酒拓展国际市场,鼓励争创国际品牌;强化市场细分,着力恢复并提升原省、部“双优”老品牌,积极培育和打造地产个性品牌;认真做好品牌的评选和推荐,重点扶持一批已有一定规模和实力的新品牌积极争创国家、省名牌。
(四)加大品牌保护力度。坚持“以品牌整合产品,用标准整合行业”原则,规范发展散酒,加快推进散酒转型;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建立健全泸州酒业知识产权保护联席会制度;多渠道筹集设立打击维权资金,加大泸州酒类商标、品牌保护力度,扩大泸酒在国内外的影响力。
四、强化质量监管。坚持以质取胜,强化质量监管,构建泸酒质量声誉保障体系。
(一)推进酒类产业技术升级。以支持老窖集团创建国家级白酒质量检测中心和四川进出口酒类检测中心为载体,加强产学研联合,加快推进全市酒类生产企业自主创新和技术进步步伐,鼓励酒类企业应用现代生物工程技术、信息技术、环保节能技术改造传统工艺,促进白酒生产效率和能力的提高,推进泸酒生产加工的清洁化、标准化和科学化,努力实现传统产业新型化、新型产业规模化,进一步提升泸酒产品质量管理水平。
(二)建立完善酒类质量监管体系。以建立酒品安全长效机制为基础,强化监管监测,严把泸酒质量关;加大媒体宣传力度,引导企业诚信守法,建立自律机制,加快构建泸酒企业诚信体系;积极开展生产领域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查处、打击无证生产和制售假冒行为,维护企业合法生产经营秩序;建立酒类流通备案登记和溯源制度,打造规范、有序的酒类流通市场环境。
(三)启动“泸州酒”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保护工程。建立泸酒官方网站,定期公布“泸州酒”地理标志产品信息,全面提升泸酒国际国内公信力;推广并加快“泸州酒”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市场化运作,推动品牌资源向品牌资本转化;加强对“泸州酒”地理标志产品原材料质量与等级监控,规范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发放和使用,严格对标志使用企业的审查和监管,确保泸酒的质量和声誉。
(四)推行和建立质量召回制度。公开向社会发出承诺,包括:把提高产品质量和安全水平作为企业的首要任务,进一步强化管理,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建立并严格执行产品质量追溯制度,对原材料采购、生产加工、包装、储存、运输、销售等各环节实行全过程监管,确保质量合格,卫生安全;建立并严格执行产品退市召回制度,发现产品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时,及时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通知销售者停止销售,告知消费者停止使用,主动召回产品,并向有关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五、完善配套促进体系。坚持产业化发展方向,积极完善配套基础设施,形成产业发展促进体系。
(一)酒业人才队伍建设。加大酒类产业人才资源开发力度,编制泸州酒类产业人才培养发展规划,探索建立白酒产业人才培育新机制;坚持引进与培训相结合,加大对泸州酒业集中发展区和老窖、郎酒两大龙头企业以及酒类“小巨人”企业人才队伍建设支持力度;实施科技创新人才激励保护,加强对现有省级以上酿造师、勾兑师等专业技术型人才保护,表彰一批酒类企业创新团队和优秀人才;加强校企合作,大力发展涉酒职业技术教育培训,努力培养适应泸州白酒工业快速发展需要的专业技术和营销人才。
(二)酿酒原料基地建设。依据酒业发展布局,在稳定现有红粮种植基地的前提下,以扩大和推广普及优质酿酒糯高粱种植基地为目标,按照“政府引导、企业运作、农民参与”的原则,采取企业+基地+农户+标准的运作模式,加快优质酿酒糯红粮基地和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的建设,不断提高全市酿酒红粮种植的规模化、集约化和标准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