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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泸州市酒类产业发展规划(2008-2010年)的通知

  (三)充实酒管工作力量。各级党委、政府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调整和充实酒管工作力量,完善酒类产业发展促进机构,并从机构、人员和工作经费上予以保证,确保各级酒类产业发展规划和组织协调工作的有效实施。
  二、积极优化结构。坚持以市场为导向,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培育酒类产业集群。
  (一)着力抓好酒业集中发展区建设。以打造白酒科研、生产、加工枢纽、联结上下游产业及配套产业的产业集群为目标,坚持管理现代化、经营国际化、环境生态化的规划要求,加快完善酒业发展集中区基础设施。同时,着眼提升园区服务功能,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大力发展质量检测、包装、灌装、物流等酒类配套产业,突出园区产业集聚、资源共享效能,进一步延伸和扩大酒类产业链条,促进全市酒业发展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加强省级高新技术园区规划实施,抓好酒业集中发展区园区研发中心、孵化中心和质检中心建设,抓好生物技术、信息技术、环保技术、现代物流技术等高新技术重点项目的应用。把酒业集中发展区建设成为管理一流、技术一流的新型工业园区。
  (二)强力实施“龙头”带动战略。进一步巩固和明确老窖、郎酒集团在全市酒业中的龙头核心地位,并依托“双核”吸纳和带动大批二线品牌企业成长,形成产业集群;建立和完善酒业龙头企业服务和激励机制,继续加大扶持力度,在生产要素配置上予以重点倾斜;着力消除龙头企业发展过程中在行业资源整合和跨区域扩张方面的障碍,加快老窖集团特许经营实施进程和郎酒集团“50工程”技改扩能步伐,充分发挥其资本扩张、产业聚集、产能扩散能力,不断提高行业生产集中度。
  (三)着力培育酒类“小巨人”。重点实施“小巨人”培育计划,加快培育一批资本结构多元化、各项经济指标名列行业前茅、具有一定品牌产品和市场优势、能带动产业链和区域经济发展的重点主体企业,形成以“小巨人”企业为骨干的产业链企业群体,推动优势产业链的纵向延伸,提高全市酒类产业控制力和酒品附加值。
  (四)加快推进酒类企业资源整合。坚持“集中办企业”向“集中办产业”转变的发展思路,以酒业集中发展区为平台,鼓励优势龙头和重点骨干企业横向整合,实施企业间的嫁接改造,促进中小酒类企业向骨干企业、优势产品和品牌集中,构建以供应链为核心的运营模式,形成集约化生产经营,实现窖池资源资金、人才、管理等要素的共享和优化,提高资源配置效率,进一步提升市场竞争优势。
  三、提升品牌内涵。坚持以品牌建设为核心,大力实施品牌发展战略,提升品牌效益。
  (一)整体营销“中国酒城”。明确“中国酒城”的城市定位,着力抓好产业工程、形象工程和外宣工程。在城市宣传和对外交流中重点突出“中国酒城”城市名片;抢注“酒城”公共文化标识品牌,公开征集“中国酒城·泸州”城市徽标;在城市门户、中心广场等显著位置设置酒类标志性城市雕塑,修建一批“中国酒城”标志性建筑,充分利用泸州长、沱两江的大桥,以及文化广场、文化长廊、公交站点等公共设施,结合酒类企业文化和发展理念,规划、建设一批具有企业特色的城市景观、景点,突出体现“中国酒城·泸州”的人文特性。全力争取中国白酒发展论坛、糖酒交易会、白酒文化节等全国性活动在泸州召开或举办,大力度传播和提升泸州“酒城”形象。
  (二)大力弘扬泸酒文化。坚持“依托酒文化,促进酒产业”的思路,深入挖掘、整理与泸酒文化关联的川商文化、河道文化、古镇文化、名人与泸州酒等文化资源,倡导市民学习掌握宣传泸酒文化;切实抓好泸酒文化遗产的申报和保护工作;做好窖池资源申报省、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工作,完善泸州老窖工业旅游景区、郎酒厂、酒业集中发展区等景区(点)旅游服务功能(包括游人接待中心、停车场、旅游通道、厕所、购物商场、餐饮等配套设施);积极开展酒俗、酒道、出酒仪式等表演活动,丰富泸酒历史文化内涵,提升泸酒人文品味,实现酒类产业与白酒文化的相互依托、相互促进、共同繁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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