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泸州市酒类产业发展规划(2008-2010年)的通知
(泸市府发〔2008〕21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
《泸州市酒类产业发展规划(2008-2010年)》已经市政府第7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八年七月二十二日
泸州市酒类产业发展规划
(2008-2010年)
概述
酒业一直都是我市传统特色优势产业和主要财税来源,大力发展酒业是新形势下促进和带动我市社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途径和战略选择。本规划根据《中共泸州市委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酒业发展的意见》(泸委发〔2007〕18号)进行编制,明确了2008 年至2010年全市酒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原则、目标、重点和主要措施,是指导今后几年全市酒业发展的基础性文件。
第一章 泸州市酒类产业发展概述
一、历史悠久。泸州谷物酿酒历史渊源流长,据大量文物考证,秦汉时期泸州就有“以酒祭祀”、“以酒宴乐”等社会礼仪活动。泸州老窖始建于明代万历年间,1915年获得了“巴拿马国际博览会”金奖,并蝉联历届中国名酒,已连续使用430 余年的1573国宝窖池,被国务院列为国家文物保护单位。郎酒的发展可追溯到1903 年“惠川糟房”,距今有105年历史,郎酒于1984年被评为国家名酒后,泸州成为全国唯一拥有“浓香鼻祖”、“酱香奇葩”两大国家名酒的城市。泸州老窖、郎酒也同时入选我国首批“中华老字号”。
二、基础扎实。截止2007 年底,泸州有大小酒类企业703 户,规模以上企业55 户,获国家工业生产许可证企业321户,酿酒窖池24000 余口,其中:100 年以上窖池1600 余口,20 年以上窖池14400余口,这些窖池是泸州白酒品质的保证和发展的基础,是不可多得的珍贵资源。2007 年,全市完成白酒产量49.6万千升,分别占全国、全省产量的6.1%和34.3%,实现销售收入101.9亿元,分别占全国、全省比例的8.2%和22.2%。酒业实现入库税金11.7 亿元,2007 年累计完成工业增加值46.2亿元,对规模以上工业增长的贡献率达到43.8%,拉动全市工业增加值增长15个百分点,已成为拉动我市经济增长的主导行业和驱动力量。
三、人才众多。泸州酿酒技艺经过数百年的积淀和传承,传统技艺流传广泛、影响深远,这些技术结合现代技术的应用,在创新发展方面取得了丰硕成果,并造就了大批优秀的酿酒专业技术人才。截止2007年底,全市有中国酿酒大师3 人,国家尝评委员9 人,省级以上尝评委员34 人,中高级技术人才790多人,初级技术人员2100 多人,为促进我市酒类产业稳步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四、集聚效应显现。随着新一轮经济结构的调整,我市酒业发展呈现逐步向名酒企业和大企业集聚的趋势。泸州是全国最早获得白酒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地区,全市有泸州老窖、郎酒两个国家名酒品牌企业,具备了品牌优势。我市正在打造的酒业集中发展区,规划占地面积达7500亩,是目前全国最大的白酒工业园区和四川省八大高新技术园区,为承接产业转移和形成泸州产业集聚优势创造了较好的条件。传统优势和创新举措的综合,必将进一步放大“泸酒”产业的集聚效应,加速全市酒业发展。在看到发展优势的同时,也不能忽视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我市酒类产业的发展,缺乏系统的整体规划,整个产业还处于自主发展的初级状态;各区县之间相互竞争,各企业之间恶意竞价等问题仍然存在;酒类企业结构不合理,全市注册的703户酒类企业中,列入规模以上企业户数为55户,仅占8.79%。可见,我市酒类企业整体规模偏小,实力偏低,“散、小、乱”的现象还未得到有效解决,市场竞争优势还不明显。在品牌建设方面,除两大名酒品牌外,二线品牌普遍知名度与美誉度不高、竞争力不强,酒类企业信息化程度偏弱,与现代企业管理要求还有相当距离。尽管我市酒类技术人才较多,但人才结构和人才分布不均衡、营销管理人才和酿造技术工人匮乏、高技术人才主要集中在泸州老窖和郎酒等名优酒类企业等,这些现象和问题的存在,不利于“泸酒”的整体发展和持续推进。
第二章 泸州市酒业发展面临的环境和态势
一、酒类产业发展宏观政策导向从国家产业政策看,白酒产业是限制发展产业。国家对项目立项和土地供给加以严格限制,并通过实施高税收等措施进行调整。国家税务总局已经对白酒消费税进行了两次调整,但白酒税率在所有消费税中仍然最高。从2006年4 月1 日起,国家调整酒类产品消费税办法,粮食白酒和薯类白酒的比例税率统一为20%,定额税率为0.5 元/斤(500克)或0.5 元/500毫升,并“停止执行外购或委托加工已税酒和酒精生产的酒(包括以外购已税白酒加浆降度,用外购已税的不同品种白酒勾兑的白酒,用曲香、香精对外购已税白酒进行调香、调味以及外购散装白酒装瓶出售等)外购酒及酒精已纳税款或受托方代收代缴税款准予抵扣政策。2001年5 月1日以前购进的已税酒及酒精,已纳消费税税款没有抵扣完的一律停止抵扣”,其目的就是要引导酒类企业向规模化、集团化方向发展,产业发展的意图十分明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