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建立运行监测机制。市服务业办公室、市统计局要会同市级有关部门加强服务行业运行监测分析。统计部门要加强研究,完善统计项目和内容,相关市级部门要加强行业统计,逐步建立政府、部门和行业统计互为补充的服务业统计调查体系,及时、全面、准确地掌握服务业发展动态,为政府决策和引导市场提供依据。
3.建立人才保障机制。加强物流、金融、旅游、信息服务、技术中介等重点领域的服务业紧缺人才的培养与引进工作;依托本市高校或与市外高校、研究机构合作,培养我市急需的中高级管理人才;建立完善的人才培养、引进、激励和流动机制,为加快我市服务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持和智力保障。
4.建立工作目标考核机制。将服务业目标任务分解到区县,纳入市政府对区县的目标考核。
(二)抓好市场培育,夯实服务业发展基础
1.努力培育市场需求。引导和鼓励企业改造现有业务流程,实行主辅业分离,促进研究开发、设计创意、信息咨询、物流、营销等企业内部服务需求市场化、社会化,促进服务业产业化发展。
2.着力培育主体队伍。引导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鼓励服务业重点行业的优势企业采取股份制改造、兼并、联合、重组等方式做大做强。
3.加快培育行业组织。按照政府引导、企业自愿的原则在服务行业培育一批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的新型行业协会、商会,充分发挥其在制定技术标准、企业策划、行业规划、协调服务、自律管理和社会监督等方面的作用。
附件:1. 泸州市加快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2008年服务业目标任务分解表(略)
二○○八年七月二十二日
附件1:
泸州市加快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 分管商务副市长
副 组 长 市政府分管商务副秘书长
成员单位 市商务局
市财政局
市发改委
市经委
市科技局
市规建局
市国土资源局
市交通局
市民政局
市劳动保障局
市统计局
市卫生局
市外侨旅游局
市委农工办
泸州工商局
市国税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