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港口优势开展多种形式的对外合作,吸引国内外大型现代物流企业进入泸州市场,全面提高泸州物流服务的社会化、信息化、全程化水平。
2.积极发展信息服务业。充分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改造提升传统服务业,积极开发或引进生产性服务业发展需要的先进技术;促进各网络间的互联互通,拓宽服务领域;鼓励引导企业实施管理信息化工程,充分发挥信息服务业在现代商贸物流中的作用。
3.支持发展金融服务业。充分发挥金融、保险服务于生产的作用。积极拓展各类金融服务业务,提高服务效率和水平。加强银政、银企合作,扩大金融业务总量,促进金融与经济的协调发展。大力发展多种形式的保险公司,培育发展保险中介机构,吸引社会资金投资保险业,拓宽保险资金运用渠道,促进保险市场经营主体多元化。大力推进保险创新,积极培育和发展农村保险市场。
4.加快发展科技服务业。鼓励社会力量兴办研发机构,为生产企业提供新产品开发、设计、产品创意及项目策划等服务。大力发展科技中介机构和科技中介人,为企业引进技术、引进人才、提供信息、保护知识产权等提供服务,逐步形成与一、二产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科技服务支撑体系。
5.大力发展商务服务业。着力培育会展服务业。理顺会展管理体制,加强对会展业的规划和监督管理。继续举办好“中国酒城·泸州迎春购物月”和“酒博会”、“房交会”。积极组织企业参加商务部、省政府主办的国内外知名品牌会展,搭建对外合作平台。
规范发展中介服务业。推动中介服务产品和方式的创新,发挥咨询、代理、策划、广告、典当、租赁、培训、劳务中介、会计、审计、税务等中介服务组织和法律、公证、司法鉴定等服务组织,积极发展人才、劳动力、仲裁等市场中介组织,积极为生产领域服务,逐步形成优势明显、特色鲜明、功能完善的服务体系。
实施“十百千市场“工程,加快完善商品市场体系。整合现有资源,突出市场特色,强化市场功能,引入现代交易方式,在主产地、主销区、商品集散地,扶持发展一批具有较强集散功能,辐射面广、设施完善、起点较高的大型生产资料、消费品、农产品等商品交易批发市场、边贸市场。力争到2010年培育1家年交易额上20亿元、10家上10亿元、30家上1亿元的规模商品批发市场。
加快构建和完善农村商品市场。围绕农业生产产前、产中、产后服务,采取“超市+基地”、“超市+加工企业”、“超市+批发市场”等模式,培育一批大中型涉农商贸流通企业,全面推进农业生产资料、农产品流通和农村生活消费品现代流通网络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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