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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通知

  三、广泛宣传,深入开展全民健康教育
  群众掌握健康知识和形成良好卫生习惯是预防疾病的最好办法。各地、各部门要多形式、全方位地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将健康教育工作覆盖到每个安置点,做到卫生防病知识进村入户,家喻户晓。要积极整合公众媒体资源,以群众通俗易懂和喜闻乐见的形式,普及以夏秋季传染病预防为重点的卫生知识,大力宣传灾后疫病可防、可控、可治,积极引导群众养成“洗净手、喝开水、吃熟食”的良好生活习惯。要积极组织医疗卫生、健康教育和基层卫生人员组成医疗、防疫、宣传小分队,分期分批深入灾区一线,走村串户,巡回宣传。要积极开展心理援助工作,依托现有医疗、心理卫生服务网络,对不同人群特别是高危人员实施分类干预,及时治疗精神疾患,帮助群众重建生活信心。同时,要充分发挥各类宣传品的作用,切实做好宣传材料的张贴宣传和播出工作。
  四、全面动员,大力整治环境卫生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依靠专业队伍,发动群众大力开展环境卫生整治活动。重点对灾区群众安置点、城区避震居民临时聚居区、学校、幼儿园、医院、广场、绿化带、公园、河坝及体育场(馆)等重点公共部位环境卫生进行治理,及时清理居住地及其周边的生活垃圾,消除卫生死角和污水坑塘,保持环境整洁卫生。要大力推进卫生厕所建设,加强人畜粪便和城乡犬只管理。要按照“环境治理为主、化学消杀为辅”的综合防制原则,坚持标本兼治,专群结合,开展消毒杀虫和灭鼠工作。
  五、健全机制,积极开展卫生检查评比活动
  各级政府要有效运用激励机制,加强对城乡尤其是灾区安置点的卫生检查评比工作,促进城乡环境卫生面貌有较大改观。各安置点都要确保“五有四强化”落实到位,即有防疫队、有医疗站、有厕所、有垃圾堆放处、有开水供应点;强化发动群众参与、强化环境卫生综合治理、强化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强化爱国卫生工作的检查评比。对灾区各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和受灾群众安置点进行卫生检查评比,要奖优罚劣,树立先进典型,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要建立检查评比通报制度,督促各地、各单位落实爱国卫生和各项综合防控措施。各安置点可根据自身实际开展有特色的卫生检查评比活动,如卫生流动红旗、清洁户评比活动,对不良卫生行为进行纠正、劝导,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新闻媒体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和舆论导向作用,宣传先进典型,曝光存在问题,促进问题整改。同时,要充分发挥社会和群众的监督作用,倾听群众呼声,为群众排忧解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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