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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吉政办函〔2008〕123号)


各市 (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省政府及有关部门领导分工变化,经省政府同意,决定对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主 任:
  陈晓光 副省长
  副主任:
  马勇明 省政府副秘书长
  卢连大 省教育厅厅长
  孙鹤娟 省教育厅副厅长
  高金晔 省委宣传部副巡视员

  委 员:
  赵玉环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姜光子 省民委主任
  刘培柱 省公安厅副厅长
  邹占卿 省民政厅副厅长
  张永田 省财政厅副厅长
  刘学本 省人事厅副厅长
  褚民华 省建设厅副厅长
  马 军 省信息产业厅副厅长
  谢文明 省文化厅副厅长
  姜 立 省广电局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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