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吉政办函〔2008〕123号)
各市 (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省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省政府及有关部门领导分工变化,经省政府同意,决定对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主 任:
陈晓光 副省长
副主任:
马勇明 省政府副秘书长
卢连大 省教育厅厅长
孙鹤娟 省教育厅副厅长
高金晔 省委宣传部副巡视员
委 员:
赵玉环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姜光子 省民委主任
刘培柱 省公安厅副厅长
邹占卿 省民政厅副厅长
张永田 省财政厅副厅长
刘学本 省人事厅副厅长
褚民华 省建设厅副厅长
马 军 省信息产业厅副厅长
谢文明 省文化厅副厅长
姜 立 省广电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