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奥运会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
科左后旗、科左中旗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委办局: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奥运会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内政办字[2008]184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确保奥运会期间食品安全,是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奥运会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依法履行好监督管理职责,加大奥运会期间食品安全专项督查力度,把各项工作落实到位、落实到人。
二、有关旗县市区人民政府接到通知后,要立即组织质检、农牧业、公安、卫生、工商、食品药品等有关部门开展一次奥运会食品安全专项督查行动,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奥运会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中的检查重点,逐一排查,不留死角,确保奥运会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万无一失。
三、奥运会食品供应期间,各有关地区和部门要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并派监督管理人员驻守奥运会食品供应基地,供应企业实行全程监控,建立健全信息通报制度,及时向市奥运会食品安全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有关部门报送奥运食品监督检查情况、违禁药物检出情况、发现的问题、工作建议等情况,不得瞒报、拖报或不报。不得随意发布相关信息。
四、各有关地区和部门要督促企业尽快制定奥运会食品运送计划,严格按照要求组织运输。
五、各奥运会食品定点基地和企业所在地的旗县都要成立由政府分管主任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各级农牧业、质检、公安、卫生、工商、食品药品等部门要分别成立分管领导牵头的工作机构。建立立会制度、完善各项措施、定期和不定期地对基地和企业进行明察暗访,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 制定和完善奥运会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健全应急机制,做好常用解毒药物和相关应急物资的储备,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能够做到迅速出动、有效应对、妥善处理,为北京奥运会成功举办作出贡献。
附件:通辽市奥运会食品安全保障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