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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社保局关于加强全省社会保险三化建设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二、工作目标

  (一)经办服务基础条件明显改善。对省、市、县三级社会保险经办服务中心进行全面改造建设,力争用3至5年时间,使全省51个社保经办服务中心全部实现面积达标、功能完备、环境优良,适应社会保险事业发展和为参保群众提供优质服务的需要。
  (二)基础管理水平稳步提升。社会保险业务经办规程全面落实,经办工作规范统一,经办服务大厅、档案管理中心、社区服务窗口全部达到标准化要求,内控机制健全有效,基础信息质量进一步提高,信息系统得到优化升级。
  (三)经办队伍整体素质进一步优化。经过3至5年的系统培训和岗位练兵,培养造就一批社保工作急需的专业人才,使现有人员的业务素质和专业技能明显提高,形成专业结构合理,专业层次分布适当,通才与专才并举的社保经办队伍。
  (四)管理服务水平和质量迈上新台阶。“记录一生、服务一生、管理一生、受益一生”的理念深入人心,各种便民服务制度和机制全面落实,新的人性化服务措施不断推出,参保群众的满意率稳步提高,社会保险良好社会形象进一步树立。

  三、主要任务

  (一)抓好经办服务中心建设。

  改造建设市、县社会保险经办服务中心。按照科学合理、简便实用、统一规范、分步实施的原则,计划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32个市 (州)、县 (市)社保经办服务中心改造和建设任务,总投资55亿元左右。改造新建的市、县两级经办服务中心分别达到8000平方米、5000平方米左右,分设前台服务、后台支持、档案管理、办公四个功能区。
  2008年计划改造建设16个,面积89100平方米;2009年计划改造建设8个,面积45000平方米;
  2010年计划改造建设8个,面积46000平方米。
  其余8个市 (州)、县 (市)经办服务中心虽没达标,但暂时能够满足工作需要,安排在2011年和2012年进行更新改造。同时启动建设中欧社会保险合作项目配套工程。按照中欧合作项目要求,配套项目计划5000平方米,总投资1600万元,主要功能是为中欧合作项目提供技术交流和社会保险人员培训。

  (二)夯实社会保险管理基础。

  1推进业务基础管理的规范达标。全面落实养老和失业保险业务经办规程,达到全省养老和失业保险业务经办的规范统一。积极开展标准化经办服务大厅、标准化档案管理中心、标准化社区服务窗口的创建工作,争取用3年时间使其全部达到标准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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