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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2008年全区师范类毕业生就业工作流程的通知

西藏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2008年全区师范类毕业生就业工作流程的通知
(藏教师〔2008〕16号)


各地(市)教育(体育)局、西格办宣教科,西藏大学、西藏民族学院、西藏大学农牧学院、拉萨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各地区中等职业技术学校:
  为做好2008年全区师范类毕业生就业工作,自治区教育厅研究制定了《2008年全区师范类毕业生就业工作流程》。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2008年全区师范类毕业生就业工作流程

二○○八年六月二十七日

  附件:
2008年全区师范类毕业生就业工作流程

  为做好2008年师范类毕业生就业工作,现就2008年师范类毕业生就业工作制定以下流程:
  一、幼儿师范毕业生
  1、报到
  2008年6月20日-25日。毕业生报到时须持《西藏自治区2008年中等幼儿师范毕业生就业登记表》、本人户口簿(户口迁移证)、毕业学校出具的政审材料(书面政治鉴定和政审表)、学业成绩和综合评价等。
  2、就业
  各地(市)于2008年6月26日-30日完成同意接收毕业生的就业安排工作。
  3、就业报到证发放
  各地(市)于2008年7月1日-5日统一到自治区教育厅师资管理处办理就业报到证。
  4、各地(市)不同意接收的毕业生
  2008年7月6日-10日在教育厅师资管理处报到。报到时须持《西藏自治区2008年中等幼儿师范毕业生就业登记表》、本人户口簿(户口迁移证)、毕业学校出具的政审材料(书面政治鉴定和政审表)、学业成绩和综合评价等;教育厅师资管理处于7月11日-15日完成其调剂就业工作。
  二、小学教育专业专科师范毕业生
  凡不参加拉萨市小学教师岗位双向选择考试,属区内其他地区生源的毕业生,按以下流程就业:
  1、报到
  毕业之日起至2008年7月10日。毕业生报到时须持毕业学校发放的就业报到证(拉萨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毕业生持身份证等其他有效证件)、毕业证、户口簿(户口迁移证)、政审表等。
  2、就业
  各地区和有关单位于7月11日-15日完成已报到毕业生的就业安排工作。
  3、就业报到证发放
  各地区和有关单位于7月16日-20日统一到自治区教育厅师资管理处办理就业报到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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