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铁路、公路部门对主要交通干线的设施要进行检查。对危险路段、桥涵要抓紧加固处理,落实防汛责任制,做到在设计标准洪水内保证安全运行,对超标准洪水要制定迂回通行方案和应急抢修措施。
2工矿企业根据自身所处位置、地形条件,制定防洪排涝预案,做好防洪排涝工作,力保正常生产。
(五)黄河蓄滞洪区防汛
滑县黄河北金堤蓄滞洪区避洪设施少,预见期短,迁安救护工作十分艰巨。滑县要立足于现有条件,制定迁安救护方案,落实组织领导、撤离路线、运输工具、救护力量、安置地点等。国家决定使用北金堤滞洪区时,按黄河河务局制定的方案,有计划、有秩序地转移,做到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利用一切条件自救,尽可能减少损失。
(六) 山洪灾害防御
有山区河道的县(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要进一步修订常遇洪水、特大洪水防洪预案;要落实群众安全转移措施。有可能发生滑坡、泥石流、溪河洪水的县(市、区)、乡镇和村,要抓紧制订、完善《山洪灾害防御预案》,普及防御山洪灾害的知识,汛期加强检查监测,有可能出现险情时,要全力排险并立即组织群众转移。
(七)抗旱工作
要进一步加强对抗旱工作的领导,树立防大旱、抗长旱的思想。严格按照已制定的各类抗旱预案进行干旱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要认真对各类抗旱设施和水源工程进行全面检查,并逐一解决,对一时难以解决的水源问题要有专门的应急调水方案。根据旱情发展态势,及时启动抗旱预案,通过掌握地下水、地表水的动态变化情况,按照统一调度、保证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对水源进行调配,优先保障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合理安排生产经营和生态与环境用水。
三、认真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防汛抗旱责任制
实行行政首长总体负责、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分工负责是搞好防汛抗旱工作的关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明确规定:“防汛抗洪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各级人民政府和防汛抗旱指挥部一定要抓早、抓实、抓好,做到有备无患,全面落实领导、队伍、方案、物资等各项责任制,特别要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02号)和国家防总关于《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行政首长防汛抗旱职责》(国汛〔2003〕1号)的规定和要求,进一步强化防汛抗旱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逐级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各县(市、区)要尽快调整充实防汛抗旱指挥机构,保证防汛抗旱指挥调度正常运转。各级领导要主动到防汛抗旱部门和防洪抗旱现场了解情况,熟悉防汛抗旱工作,切实担当起防汛抗旱工作的重任,正确进行防汛抗洪决策指挥。要进一步完善主要河道、大中小型水库、蓄滞洪区等防洪工程设施的防汛责任制,今年各项责任制和责任人名单要继续在新闻媒体上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各有关责任人要按照责任分工,深入到分管的防区或工程现场检查指导,研究解决实际问题。汛期发生汛情时,要立即赶赴现场指挥抗洪抢险和救灾,切实履行职责。凡因工作不力、责任不落实出现问题,造成重大损失的,要按照《
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要求,坚决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