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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物价局关于我市路内停车场收费标准的通知

广州市物价局关于我市路内停车场收费标准的通知
(穗价〔2008〕195号)


广州市停车场行业协会,各区、县级市物价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路内停车场收费管理,引导广大市民尽量选择公共交通方式出行,引导车辆尽量选择路外停车场及城市外围停放,加快路内停车位车辆周转,提高利用效率,减轻路面交通压力,根据原国家计委《关于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广东省物价局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路内停车场收费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路内停车场(咪表自动停车设施和路内人工停车场)按现行公共露天停车场地区划分办法,划分为三类地区。

  二、路内停车场(咪表自动停车设施和路内人工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为:一类地区8:00至22:00标准为5元/半小时;二、三类地区8:00至19:00时段,标准分别为4元/半小时、2元/半小时。一类地区22:00至次日8:00,二、三类地区19:00至次日8:00,实行按次收费,每次10元。一、二、三类地区24小时最高限价分别为80元、64元、32元。超过24小时的按上述标准累加收费。

  路内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

地区

按时收费时段

按时收费标准

(元/半小时)

按次收费时段

按次收费标准(元)

24小时 最高限价(元)

一类

8:00-22:00

5

22:00-次日8:00

10

80

二类

8:00-19:00

4

19:00-次日8:00

10

64

三类

2

10

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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