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张掖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张掖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
(张政发〔2008〕1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及省属驻张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发〔2006〕30号)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意见》(甘政发〔2007〕50号)精神,推进我市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提出以下意见:
  一、重要意义
  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是设立在县、乡两级为农民提供种植业、畜牧业、林业、农业机械等科研成果和实用技术服务的组织,是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的重要载体。农业技术推广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实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的重要手段,实施“产业富民”战略的重要措施。农业技术推广队伍是把科学技术推广到千家万户的主力军。长期以来,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在推广先进适用农业新技术和新品种、防治动植物病虫害、搞好农田水利建设、提高农民素质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存在着体制不顺、职责不清、机制不活、保障不足、队伍不稳、素质不高等问题,个别县出现了乡镇农技推广机构线断、网破的局面,不同程度影响到农业实用技术、高新技术的应用推广。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是省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国发〔2006〕30号)文件精神做出的一项重大决策,是当前和今后做好农业和农村工作的迫切要求,对于提高科技对农业的贡献率、提升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保证农产品质量安全、防控重大动植物疫病、虫害、促进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和谐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围绕实施科教兴农战略和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按照强化公益性职能、放活经营性服务的要求,以优化机构设置、加强基层力量、创新工作机制为重点,不断深化改革,建立起适应现代农业发展需要的精干、高效、务实的新型农业技术推广体系,为建设现代农业、促进农村经济全面发展提供有效服务和技术支撑。
  (二)基本原则。坚持精干高效,科学设置推广机构,优化推广队伍结构,提高农技人员素质,合理配置农业技术推广资源;坚持政府主导,支持多元化发展,有效履行政府公益性职能,充分发挥各方面积极性;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积极稳妥地推进改革;坚持改革创新,统筹兼顾,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