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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物价局转发关于深入开展农业“三夏”用油价格检查的通知

广州市物价局转发关于深入开展农业“三夏”用油价格检查的通知
(穗价〔2008〕229号)


各区、县级市物价局:
  现将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农业“三夏”用油价格检查的通知》(粤价〔2008〕240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检查内容与重点: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和省物价局通知规定执行。
  二、检查的方式方法:以同级检查为主,采取检查与市场巡查相结合的方式,我局价格监督检查分局重点对市属批发经营单位成品油进、销、库存情况进行检查,并视情对区、县级市辖区内加油站“三夏”用油价格情况进行抽查。有农业“三夏”用油的相关区、县级市重点对本辖区内加油站 “三夏”用油价格情况进行检查和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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