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2008年政务督查工作的通知
(张政办发〔2008〕2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及省属驻张各单位:
200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实施“十一五”规划的重要一年。做好今年的各项工作,对于实现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市政府政务督查工作将按照市第二次党代会和市二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工作思路和各项目标任务,进一步创新督查理念,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督查和调研活动,使督查工作更好地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服务。
一、总体目标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2008年市政府工作目标任务、省市政府承诺的14件和10件实事、市政府各类会议确定事项、领导批示、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等重点工作,充分发挥督查督办职能,改进督查方式,加大督查力度,提高督查实效,促进各项工作任务的全面完成。
二、督查任务
(一)目标督查:对市政府分解下达的88项目标任务的落实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地抽查,及时反馈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会同市考核办、市发改委等部门,重点对全市固定资产投资完成情况和项目开工情况进行逐月公示,按季督查,半年考评,年终考核,适时通报。各县(区)、各部门要将分解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逐级分解,明确主管领导、责任单位(科室)、工作时限和质量要求以及工作计划、保障措施,7月中旬向市政府上报进展情况,年终上报全年完成结果。
(二)实事督查:对省、市政府承诺着力办好的14件和10件实事进行按季核查,形成季度督查通报,及时在《张掖日报》或电视台通报。要求牵头部门和责任单位对实事要制定工作计划,靠实工作责任,把任务分解到具体单位、具体人,按规定时限要求启动并抓好落实。3月底上报启动计划,6月底和9月底分别上报进展情况及下一步工作打算,年底前上报全面完成情况。
(三)会议督查:对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专题会议确定的事项进行跟踪督办,形成督查专报,并在相关会议上进行汇报。凡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和专题会议确定的事项,有关县(区)和部门都必须按要求不折不扣地抓好落实,并在15个工作日内上报落实情况。完成的上报结果,正在进行的上报进度和下一步打算及完成时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