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注重预防,全面夯实应急管理工作基础
1、扎实做好风险隐患排查工作。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完善突发公共事件风险隐患排查方案,采用资料分析、实地调查、勘察走访、鼓励群众报告和听取专家意见等多种方式,认真开展风险调查、隐患分析,积极做好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特别是水利设施、公路桥梁、电力通信、供水供热、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压力容器、人员密集场所以及易发洪涝滑坡等重要设施、重点行业、重点区域,要全面排查隐患和薄弱环节,详细掌握隐患的分布情况、危害程度、发展态势,加强跟踪监管,坚决落实整治措施,完善应急预案,切实预防重特大事故发生。
2、着力加强应急资源普查工作。根据各行业突发事件发生的规律和应急管理工作需要,扎实做好应急资源普查工作,全面掌握各类应急物资生产能力、供货渠道、运输方式、联系方法等信息,建立应急物资数据信息库和调用方案,采用政府储备、企业储备和社会储备相结合,静态储备与动态储备相结合的方式,逐步完善应急物资生产、储备、调拨征用和紧急配送体系。
3、广泛开展应急知识宣传教育。各县(区)、各部门要通过编发预案简本、科普读本、影像资料和举办知识讲座、案例分析等多种形式,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媒体,面向社会开展应急预案和应急救灾知识的宣传教育,形成全社会防灾减灾的良好局面。教育部门要把应急知识纳入教学内容,培养学生的危机意识,提高防护素质。农业、科技部门要把应急知识纳入农民培训内容,提高农村人口应急防范能力。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将应急救援知识宣传教育作为企业干部职工培训教育的重点内容,加强教育培训,规范操作规程,提高监管水平。
4、认真贯彻执行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实施《
突发事件应对法》,把《
突发事件应对法》纳入“五五”普法规划,深入抓好学习宣传,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社会各方面在应急工作中的职责、义务和责任,切实增强做好应急管理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要紧密结合本县(区)、本行业突发事件发生的因素、特点、规律,研究制定具体措施,狠抓任务落实,进一步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和水平,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安全、稳定、和谐、有序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