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健全突发公共事件新闻报道和舆情分析机制。建立政府、部门与新闻媒体间的沟通机制,准确把握有关信息,及时、客观报道突发公共事件,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在应急信息处置和报道过程中的积极作用,通过发布权威信息,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四、突出重点,逐步完善应急管理工作制度
1、改进突发公共事件信息报送制度。加强基层应急值守和应急信息报告工作,按信息分级标准、报送规范和时限要求,及时处理各类突发事件信息,坚决杜绝迟报、漏报、瞒报现象的发生。充分发挥值班信息的主渠道作用,同时借助网络、报纸、电视等新闻媒体的力量,及时收集、掌握、处置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及相关社会动态。积极探索在企业、社区、农村、学校等基层单位设立信息报告员,不断拓展信息报送渠道,健全信息报告制度。
2、建立突发公共事件评估分析制度。各县(区)、各部门要按照行政区域、部门职责,定期汇总应急管理工作情况,从指挥决策、预防预警、抢险救援、应急保障、恢复重建、调查处理、宣传报道、工作协作等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全面分析、评估,对应急管理工作提出意见与建议。同时,加强对典型案例的分析,建立重大、特大突发公共事件处置工作档案,以利于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完善措施,改进工作。
3、建立培训工作制度。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制定培训计划,编写培训内容,建立多渠道的应急管理培训工作体系。培训要以国家应急管理政策法规、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建设、预案体系建设、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物资保障体系建设、风险隐患排查评估、事件处置基本规范以及避险、自救、互救等应急知识为重点,切实提高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的应急管理能力和应急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同时,要根据需要,组织应急管理人员考察学习先进地区的经验,不断提高应急管理工作水平。
4、建立应急管理督促检查制度。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都要按照建立“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要求,切实把应急管理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健全工作督促检查制度,及时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对各项目标任务分解细化,责任到人,措施到位。要坚持把“求实、务实、落实”贯穿于应急管理工作全过程,切实加大工作指导检查力度,推进应急管理工作扎实开展,确保各项任务得到全面落实。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分别于6月底和12月底将应急管理工作开展情况专题报市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