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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8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要点的通知
(张政办发〔2008〕4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及省属驻张各单位:

  《2008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要点》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〇〇八年三月二十五日

2008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要点

  2008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一年。全市应急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应急管理工作部署,进一步强化政府应急管理工作职能,健全组织机构、预案体系和工作机制,加强队伍建设、制度建设和信息平台建设,进一步加大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力度,全面提高应对突发公共事件的能力和水平,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健全机构,大力推动应急管理体制建设

  1、健全应急管理机构。全面完成县(区)应急管理办事机构组建工作,做到机构健全,人员到位,职责明确,制度健全,切实发挥好在应急管理工作中的组织协调作用。进一步强化相关部门、企业、事业单位行政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在应急管理中的主体责任,做到每个单位都有应急管理专(兼)职领导和工作人员。督促乡镇、街道全面建立或明确应急管理领导机构、办事机构,确定责任人,承担日常应急管理工作,并把应急管理纳入村委会、居委会管理的重要内容,组织动员群众共同做好应急管理工作,在全市基本形成“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

  2、调整充实专家组。高度重视应急救援专业人才库建设,加快筹建结构合理、素质较高、辅助有力的应急救援专家组,力争6月底前完成市级重点行业专家组的调整充实和聘任工作。各县(区)也要着力推进此项工作,充分发挥专家组在应急管理、风险评估和应急处置中的重要作用,着力研究解决应急管理工作中的重要技术性问题,不断提高应急决策和应急处置的科学性。

  3、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整合提高现有专业应急救援队伍的设施、技术、力量装备水平,进一步增强应急响应、应急救援能力;督促高危行业、重点企业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配齐应急设施,强化培训演练。整合基层警务、医务人员、民兵、物业保安、企事业应急队伍和保卫人员等力量,建立乡镇(街道)综合应急救援队伍。抓好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建设,引导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职责职能、行业特点,开展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的组建、训练工作,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应急救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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