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实施“市场安农”工程。一是加强农村市场建设改造。提高农村集贸市场档次,年内新建改造农村集贸市场12处。二是规范农村食品市场经营行为。年内,县城以上农村批发市场索证索票、购货台帐登记达到100%;农村大集实行“四制”管理。即食品经营业户实名登记挂牌经营,熟食制品登记备案,裸(散)装食品标牌公示,配送车辆食品信息登记等四项管理制度。三是加强商品交易市场信用体系建设。对农村县城以上集贸市场实行信用分类监管100%,促进农村集贸市场规范化管理。
4、实施“品牌兴农”工程。围绕“培育一批有国内及国际竞争力的强势品牌,发展一批具有广阔市场前景的优势品牌,扶持一批对农村经济具有促进作用知名品牌,激活一批影响悠久的传统品牌,打造一批在国内同行业处于领先地位的著名品牌”的“五个一”目标,年内,对“海晏堂”、“玉麟”等特色农产品商标进行创建中国驰名商标重点培育,争取国家工商总局依法认定1至2件中国驰名商标;对“长海海参”、“旅顺海带”、“庄河杂色蛤”等特色农产品进行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培育,力争注册使用1件;重点培育推荐农产品省著名商标5至10件,争取认定5件;认定农产品市著名商标10至15件;组织开展品牌入户、一所一品等商标宣传、培育和保护活动,加强农村、农业品牌商标专用权保护,组织农产品商标侵权和农资广告专项整治。
5、实施“合同帮农”工程。一是规范订单农业合同。开展对涉农(渔)企业和农(渔)户的
合同法培训,倡导守法经营;印制《农(渔)业合同参照文本选编》,并向农(渔)户发放,为其提供签约指导;加强合同争议行政调解工作,积极调解企业和农(渔)户之间纠纷。二是涉农基层工商所开展合同监管“五能五进”活动。“五能”即:能办合同案件、能行政调解、能开展法规培训、能培育发展重守企业、能指导农民签约履约;“五进”即:合同监管进社区、进村屯、进市场、进企业、进商场。三是建立合同义务联络员制度、
合同法宣传教育制度、违法合同投诉举报制度、合同争议调解制度,为农业生产经营提供优质合同服务。四是开通合同咨询网站。开通和运行“大连工商合同咨询服务网站”,方便快捷地解答涉农企业、农户在生产经营中遇到的疑难合同问题,提高服务“三农”效率。
6、实施“维权保农”工程。一是加强维权网络建设。完成农村“两站”建设三年规划目标。二是完成12315申诉举报系统升级改造,确保申诉渠道畅通。三是建立涉农投(申)诉案件督办制度,力争达到涉农举报案件结案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