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2007年度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责任制检查考核情况的通报
(黑安监发〔2008〕18号)
各市(地)安全监管局,省农垦总局、森工总局安全监管局:
为加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促进行政执行责任制的落实,根据省安全监管局《关于印发2007年全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责任制检查方案的通知》(黑安监发〔2007〕66号)和《关于开展2007年度全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情况检查的通知》(黑安监发〔2007〕196号)要求,对全省2007年度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考核。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责任制得到较好落实
各市(地)安全监管局认真按照2007年度全省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责任制检查方案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责任制。哈尔滨市安全监管局建立了行政执法人员考核档案,把依法行政情况作为全年个人效绩考核的重要依据。牡丹江市安全监管局对行政执法责任制进行层层分解,做出具体规定。黑河市安全监管局把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纳入全年各科室“争先创优”评比内容进行综合考核。七台河市安全监管局明确行政执法责任科室、责任内容和责任人,使各执法科室的职责、工作目标和任务更加清晰。鹤岗市安全监管局建立每年开展两次行政执法责任制检查考核制度,并与各项奖惩挂钩。
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力度进一步加大
各市(地)安全监管局普遍制定了年度行政执法计划,并认真按计划开展行政执法工作,行政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质量进一步提高。哈尔滨市安全监管局建立了专家论证制度,充分发挥专家和法律顾问的作用。鸡西市安全监管局邀请法制部门指导工作,规范行政处罚案卷,提高了行政执法质量。绥化市安全监管局建立例会制度,由执法科室每月汇报行政执法情况和执法中遇到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佳木斯市安全监管局每季度对局内执法文书质量进行通报,有效规范了行政执法行为。双鸭山市安全监管局制订《行政执法责任制度》和《行政执法考核与评比制度》,与执法科室签订行政执法责任状,将依法行政工作责任分解到岗,落实到人。牡丹江市、鸡西市、七台河市安全监管局建立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制度,组织全局执法人员相互学习、相互监督,共同提高。哈尔滨市、齐齐哈尔市、佳木斯市、牡丹江市、鸡西市安全监管局建立了安全生产违法行为、重大安全隐患举报奖励制度。省农垦总局安全监管局开展了“行政执法年”活动,加大了执法处罚力度。2007年,全省安全监管系统实施行政处罚4160起,同比增长21%;罚金额2481万元,增长123.1%;责令停产停业314起;暂扣许可证89个,吊销许可证9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