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在煤矿事故总量明显下降,安全形势总体稳定,趋于好转的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安全稳定的基础还不牢固,从煤矿企业到政府监管部门必须时刻绷紧安全全产这根弦。
一是地方煤矿事故总量依然偏大。地方煤矿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分别占全省事故总量的72.7%和82.4%。38个产煤县(市、区)中,有27个发生了事故,占71.1%,其中有13个县(市、区)事故多发。鸡西鸡东县2起、9人;鹤岗东山区4起、5人,兴山区3起、3人;双鸭山宝清县5起、6人,岭东区3起、3人;七台河桃山区6起、14人,新兴区4起、4人,茄子河区10起、13人,勃利县5起、6人;牡丹江穆棱市4起、22人;黑河爱辉区3起、4人,嫩江县3起、3人;佳木斯桦南县3起、4人。
二是较大和重大事故依然多发。4月20日,七台河市茄子河煤炭实业公司六井运输事故,死亡3人。5月9日,七台河勃利县发展煤炭产销有限责任公司一井发生一起未遂透水事故,井下7人经全力抢救得以生还。5月12日,密山市原秦友绵关闭煤矿非法生产发生瓦斯爆炸事故,死亡12人;5月14日,鸡东县宏源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死亡7人;5月19日,城子河区煤炭工业公司振兴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死亡8人;11月7日,七台河市长城煤炭有限责任公司二井发生瓦斯爆炸事故,死亡6人;12月29日,穆棱市顺发煤矿发生瓦斯爆炸事故,死亡19人。
三是存在年度内发生2起以上一般事故的煤矿。2007年全省有8个煤矿一年内发生了2起以上一般事故,其中龙煤集团7个矿,分别为双鸭山分公司双阳煤矿发生3起、死亡3人,鸡西分公司正阳煤矿、双鸭山分公司七星矿、七台河分公司新兴矿、鹤岗分公司益新矿、峻德矿和兴安矿各发生2起、死亡2人。黑河市一五一国有地方煤矿发生2起、死亡2人。
二、事故暴露出的主要问题
(一)从煤矿企业层面看,存在小煤矿数量多,安全基础薄弱,管理水平低、人员素质低、违章蛮干、违法抗法、小煤矿事故总量大等问题。
一是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有的投资人、煤矿实际控制人与安全管理脱节,“重效益,轻安全”,对存在问题靠疏通关系蒙混过关、盲目蛮干。穆棱市顺发煤矿“12·29”瓦斯爆炸事故充分暴露出煤矿长期超层开采、超队组作业、瓦斯监测监控失效、证照不全长期擅自生产等问题。
二是煤矿企业习惯性违章现象严重。全年发生顶板事故66起,死亡72人,分别占事故起数和人数的60%和42.4%,绝大多数是习惯性违章,工作面无支护空顶作业、支护强度不足造成的。发生的运输事故22起,死亡26人,分别占事故起数和人数的20%和15.3%,多数是由于违章操作、违章蹬车造成的。发生瓦斯爆炸事故6起,死亡54人,分别占事故起数和人数的5.5%和31.8%,多数是由于工作面微风甚至无风作业,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失效,瓦斯检查制度不落实造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