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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

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
(信政〔2008〕6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做好应急管理工作,有效应对各种突发公共事件,是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是各级人民政府的重要职责。为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国务院、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加强我市的应急管理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我市应急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充分依靠法制、科技和人民群众,以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以落实和完善应急预案为基础,以提高预防和处置突发公共事件能力为重点,切实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事件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保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以预案建设为重点,深入推进“一案三制”建设

  (一)加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和管理。“一案三制”建设是应急管理的核心内容,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是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要按照应急预案“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尽快建立覆盖各地、各行业、各单位的应急预案体系。各级各部门要根据《信阳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尽快编制、修订完成本地、本行业、本单位的各类预案。各基层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本单位预案,明确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防范措施和处置程序。加强对预案编制工作的指导协调、沟通交流、审查备案、督促检查和衔接工作,建立预案动态管理制度,切实增强应急预案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要加强对预案的动态管理,不断增强预案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狠抓预案落实,经常性地开展预案演练,积极组织实战性强、群众广泛参与、涉及多个地区和部门的联合演练,促进各单位的协调配合和职责落实。

  (二)加强应急管理体制和机制建设。《突发事件应对法》规定,国家建立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市政府作为全市应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领导机关,组织指挥协调全市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的处置工作,负责先期处置需要省政府组织指挥协调的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负责处置本辖区的较大、一般突发公共事件,负责先期处置需要市政府组织指挥协调的特别重大、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各县、区人民政府,各管理区、开发区主要领导是辖区应急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市政府已明确由常务副市长负责应急管理工作,各县区政府都要明确常务副县(区)长负责应急管理工作。市政府各位副市长按照职责分工承担相应的应急管理工作责任,市政府各部门在分管副市长的直接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分别承担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等应急管理工作相应的任务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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