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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散装食用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散装食用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琼府办〔2008〕85号)


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有关单位:
  《海南省散装食用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八年七月二日

海南省散装食用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整治我省散装食用油在加工分装、流通销售和餐饮消费环节中存在的不规范行为,打击制售假冒伪劣散装食用油的违法行为,规范我省散装食用油的包装标签标识和包装用材,净化我省散装食用油的流通市场,确保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安全,省政府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散装食用油专项整治。
  一、总体要求
  通过本次专项整治,使我省散装食用油的加工分装行为得到进一步规范,散装食用油的包装标签标识和包装用材得到规范,散装食用油流通市场得到基本好转,市场上不再销售无标识的散装食用油,餐饮企业不再使用不合格的散装食用油,制售假冒伪劣散装食用油的违法行为得到有力打击,建立健全散装食用油从加工分装、流通销售到餐饮消费全过程的长效监管机制,把我省食品安全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二、主要任务
  (一)散装食用油加工分装环节的整治(由省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牵头负责)。
  1.在散装食用油加工分装行业严格执行生产许可准入制度。全面梳理辖区内散装食用油的加工分装企业、作坊和摊点,对证照齐全的散装食用油加工分装企业,加强日常监管;对没有取得证照的散装食用油加工分装小作坊,经整改符合基本质量卫生条件的,取得证照后,方可在限定区域销售;不符合基本质量卫生条件的,提请当地政府组织有关部门取缔。
  2.全面清查已获证的散装食用油加工分装企业,检查其产品在包装标签标识和包装用材方面是否符合国家规定,依法查处在包装标签标识和包装用材方面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散装食用油产品流出企业进入市场等行为。
  3.加强对散装食用油加工分装企业的散装食用油原料的质量监督检验,严格推行散装食用油加工分装企业原料进货索证索票和验收制度。
  4.加强对获证散装食用油加工分装企业卫生条件的监督检查,严格处理不认真执行卫生管理制度的企业。
  5.加强对食品加工企业使用散装食用油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处理违规使用不合格散装食用油加工食品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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