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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建设厅关于开展小城镇集中污水处理适用技术调查的通知

浙江省建设厅关于开展小城镇集中污水处理适用技术调查的通知
(函城字〔2008〕355号)


各有关市、县(市)建委(建设局),杭州市城市管理办公室,温州市市政园林局,舟山市水务局,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省政府“811”环境保护新三年行动,实现到2010年基本完成我省镇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目标,做好建制镇的污染物减排指导工作,引导广大城镇选择适用可行的集中污水处理技术,因地制宜积极开展集中污水处理项目建设,决定开展本次小城镇集中污水处理适用技术调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下:
  一、调查对象
  调查对象见清单附表3。各地认为运行较好、值得推荐的项目,要求项目工艺适用于建制镇生活污水、生活与工业混合污水(以生活污水为主)的集中处理技术,满足技术工艺可行、净化效果稳定可靠、工程造价可承受、运行维护费用低、出水水质符合标准等要求,不在清单内也可上报。
  二、调查的主要内容
  污水处理厂的项目背景、工艺及原理、现状运行情况、造价及运行费用、污泥处置情况等。
  三、调查内容填报要求
  1.调查内容的填报务必详细,具体说明项目背景、工艺流程、污泥处置各方面的情况,特别是各类参数数据、项目的运行情况和工艺总体评价;
  2.调查内容的填报可参考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施工图说明等项目前期资料,建议必要时提请项目设计、科研单位予以协助,力求真实完整;
  3.提交成果为附表1、附表2内容提纲的文字说明及相关图片。
  四、上报时间及方式
  请各地市于7月25日前报我处。上报资料以正式文件方式报我处,并将相应版本的文档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到以下邮箱。
  联系人:罗伟 孙薇  柳景青
  联系电话:0571-87052407、87055130(传真)
  电子邮箱:mail_luo@126.com
  五、组织工作
  请有关各市、县(市)建设(水务)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级污水处理厂技术调查资料的收集整理及审查工作,并于规定的时间内上报相关材料,我厅将组织专家评审并汇编成册,印发各地参照推广使用(保留相关单位的技术知识产权)。
  附件:1.城镇污水处理厂(站)污水处理工艺概况表
  2.城级污水处理工艺及污泥处理、处置方式调查内容提纲(略)
  3.技术调查涉及污水处理厂一览表

浙江省建设厅
二○○八年七月十五日

  附件1:
  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工艺概况表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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