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档案局关于下发2008年全省档案行政执法责任制专用目标的通知
(黑档发[2008]6号)
各市、地档案局:
根据省政府法制办的要求,结合2008年全省档案工作任务,省档案局制定了2008年黑龙江省档案系统行政执法责任制专用目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八年一月二十八日
2008年黑龙江省档案系统行政执法责任制专用目标分解表
执法责任依据
| 考核项目
| 考核内容
| 考核标准
| 分值
| 责任单位
| 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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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黑龙江省档案管理条例》
| 《机关档案工作条例》、《黑龙江省机关档案室业务建设操作规范》
| 机关档案工作
| 1、贯彻落实《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国家档案局令第8号)(2分)
| 1、认真贯彻《机关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文书档案保管期限规定》,结合实际研究制定本地区贯彻意见并推动所属机关完成保管期限表的修订0.5分
2、各市(地)、县档案局对各机关申报的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的审批要全部完成1.5分
| 6.5分
| 馆室处
(科、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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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机关档案信息化建设(1.5分)
| 1、认真贯彻《黑龙江省档案局关于加强全省机关、企事业单位档案信息化建设的意见》0.5分
2、市地直属机关、企事业单位室藏档案案卷目录和文件级目录数字化要完成25%以上0.5分
3、开展了电子文件归档工作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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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政府信息公开工作(1分)
| 1、现行文件利用中心被确定为政府信息公开场所,按时上报现行文件利用工作统计报表(0.2分)
2、市地县区现行文件目录要全部录入计算机,实现现行文件计算机检索0.4分
3、在互联网上公布文件目录或文件内容0.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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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加强民生档案建设(2分)
| 1、落实《关于加强社会保险档案工作的意见》加强社保档案工作0.5分
2、继续加强社区档案工作,巩固建档成果0.5分
3、认真贯彻《关于加强民生档案工作的意见》,制定本地区开展民生档案工作的方案或意见,开展民生档案工作调研,建立覆盖人民群众的档案资源体系和服务人民群众的档案利用体系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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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责任依据
| 考核项目
| 考核内容
| 考核标准
| 分值
| 责任单位
| 得分
|
2
|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黑龙江省档案管理条例》
| 《关于加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的意见》
| 农业农村档案工作
|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3分)
| 1、继续开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档案工作,试点乡镇、村规范化达100%,其它乡镇全部建立档案室、其他村80%以上开展档案工作的1.5分
2、建立乡、镇、村指导名册(含所辖县、市、区)0.5分(看书面材料和执法笔录)
3、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农村合作医疗、绿色食品生产的龙头企业建档工作,有检查指导记录等书面材料1分
| 3分
| 馆室处、经科处(科、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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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档案馆工作通则》、《档案馆接收和征集档案范围的规定》、各级国家档案馆馆藏档案解密和划分控制使用范围的暂行规定》
| 档案馆工作
| 1、档案资源建设(2分)
| 1、市地县档案馆更新进馆单位名册,明确进馆范围1分
2.市地档案馆制定接收征集方案,加大档案接收征集工作力度0.5分
3、加大对名人档案、重大事项档案和突发事件档案的接收征集工作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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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分
| 馆室处(科、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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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档案馆信息化建设(2.5分)
| 1、建立档案目录数据库,文件级目录数据库完成馆藏量50%以上,案卷级目录数据库完成馆藏量的80%以上 1分
2、建立档案全文数据库,要完成馆藏量的5%以上 0.5分
3、建立多媒体档案数据库要完成馆藏量的2% 以上0.5分
4、开展电子文件中心试点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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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围绕中心、围绕大局,做好服务工作(2分)
| 1、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并开展活动0.5分
2、围绕大局,围绕中心,主动提供优质服务0.5分
3、加大档案资源开发力度,如编辑专题片、编辑出版档案史料等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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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开展档案事业发展评估和市、县国家综合档案馆测评工作(1分)
| 根据《国家档案局中央档案馆关于开展档案事业发展综合评估工作的通知》,市(地)、县档案馆要作好自我评估和档案馆测评工作(要有评估材料和档案馆测评材料)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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