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建设厅关于成立小液化气供应站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建城发〔2008〕195号)
杭州市城管办、宁波市城管局、温州市市政园林局,湖州市、嘉兴市(规划与建设局),绍兴市、金华市、衢州市建设局,舟山市建委,台州市建设规划局,丽水市、义乌市建设局: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浙江省“十小”行业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实施意见的通知》(浙政办发〔2008〕39号)精神和全省“十小”行业整治与规范工作第一次领导小组会议部署,为切实加强对全省小液化气行业的整治与规范工作的领导,经研究决定成立小液化气供应站质量安全整治与规范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张文平 副厅长
成员:郭丽华 厅城建处处长
管建平 厅法规处处长
鲍国平 厅城建处副处长
陈桂秋 厅规划处副处长
俞建中 杭州市城管办副书记
汪闻勇 宁波市城管局副局长
吴洪广 温州市市政园林局副局长
徐永宁 湖州市规划与建设局副局长
蔡山林 嘉兴市规划与建设局副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