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档案局关于表彰全省档案工作优秀集体和优秀档案工作者的决定
(黑档发[2008]4号)
各市(地)、县(市、区)档案局,省(中)直各单位、农垦总局、森工总局、哈尔滨铁路局、在哈大专院校档案部门:
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省档案工作者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工作大局,开拓创新,勤奋工作,在档案工作中取得了显著成绩,涌现出一批优秀集体和优秀档案工作者。
为激励全省档案工作者更加忘我工作,努力探索创新,不断提高档案工作水平,推动全省档案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省档案局决定:授予省政府办公厅档案室等104个单位“全省档案工作优秀集体”称号;授予杨淳等88名同志“全省优秀档案工作者”称号。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
档案法实施办法》和《
黑龙江省档案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被授予“全省优秀档案工作者”称号的同志,由上级主管部门和本单位给予奖励。希望受到表彰的全省档案工作优秀集体和优秀档案工作者把荣誉作为新的起点,谦虚谨慎,再接再厉,为开创全省档案工作新局面做出更大的成绩。
全省各级档案部门和全省档案工作者要向受表彰的优秀集体和优秀个人学习,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和省十次党代会精神,开拓奋进,扎实工作,进一步推动全省档案工作又好又快发展,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振兴老工业基地而努力工作!
附件:1. 全省档案工作优秀集体名单
2. 全省优秀档案工作者名单
二〇〇八年一月十七日
附件1:
全省档案工作优秀集体名单
省政府办公厅档案室
省政协办公厅档案室
中共黑龙江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办公厅档案室
省人事厅档案室
省政府外事办公室档案室
中共黑龙江省委员会黑龙江省政府信访办公室档案室
省司法厅档案室
省国家安全厅档案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