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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建设厅转发建设部关于做好城镇污水处理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六、各设区市建设主管部门要负责对本行政区主要填报信息的核准工作,原则要求在各地月报和季报上报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并加强指导和监督,于每年7月15日和1月15日前完成本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半年度和全年度的评估和上报工作。
  七、为加强对网络平台填报信息工作的指导,我厅将在近期开展培训,时间另行通知。“信息系统”用户名在建设系统COD减排考核座谈会上直接送达各设区市主管部门,初始密码为888888。各地收到用户名后,要及时更改密码,并做好保密工作。另外,请各地认真做好培训前的“信息系统”上报工作,按要求及时报送污水处理月报和在建项目季报。如遇疑难问题,请与我厅城建处联系,也可直接咨询建设部信息中心。
  信息系统地址:http://wsxm.cin.gov.cn/login.aspx
  联系人:孙薇
  电话:0571-87052407,87055130(传真)
  电子信箱: valze@hotmail.com
  附件:全省污水处理信息系统填报责任人登记表

浙江省建设厅
二○○八年一月八日

  附件:
  全省污水处理信息系统填报责任人登记表

  设区市建设主管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城市

单位

主管领导

填报负责人

联系电话

手机

电子邮箱

(区、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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