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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海市深入实施城乡清洁工程规划(2007-2011年)的通知

  虽然我市的城乡容貌秩序管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城市容貌秩序在体制、机制、资金、管理水平等方面仍存在着亟待解决的问题,在市、县、镇还存在着摊点乱摆、车辆乱停、垃圾乱扔、广告乱贴、施工乱象、违法建筑、违章搭盖、居民小区和城中村脏乱等诸多问题。我市尚未建立起完善的城乡容貌秩序统一执法机构和长效管理机制,相关法律法规体系尚不健全,管理工作依据不足或分散在各个职能部门,没有集中明确的管理办法,城乡之间、职能部门之间缺乏统筹规划,存在执法部门多,职能单一、交叉执法、重复执法、执法扰民等问题,容易造成部门之间、市、区之间协调配合不够,城市管理形不成合力,执法力度小等现象。管理经费投入不足,管理工作人员素质参差不齐,致使我市城乡容貌秩序管理长期处于多头管理、责权不等、效能低下的不利局面,群众关心的焦点、热点、难点问题难以有效解决,管理水平滞后于城镇化发展的要求。
  (二)主要任务和措施
  以深入开展“城乡清洁工程”活动为契机,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完善城乡容貌秩序管理体制和法规体系的新思路、新办法,优化整合职能,建立规范高效的统一管理体系,积极稳妥地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突出抓好城乡容貌秩序的精细化管理和综合整治,引入城市美学理论,提高城市规划设计水平,优化配置城市资源,着力打造市容市貌的示范精品和形象亮点。争取通过五年的努力,建立起管理上水平、执法有保障的长效管理体制,改变当前我市城乡容貌秩序管理滞后的现状,实现全市、县基础设施基本健全、城镇功能逐步完善、人居环境舒适、市容街景美观的管理目标。
  1.至2008年,北海市及合浦县要统筹编制市场建设管理、城镇交通组织、停车秩序管理、占道公共设施、市政管线设施、沿街建(构)筑物立面、户外广告、街景灯光等各项城乡容貌秩序管理方面的专业规划,对街道H型横断面(路两侧建筑物,路面上的容貌秩序管理,路面下的管线施工)开展自上而下的立体式管理。
  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不得任意挖掘道路或占道搭建。统筹编制城市地下空间规划,合理利用城市道路地上、地下空间。道路两侧建筑外墙面应保持完整、清洁,不得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建筑的基色、轮廓线应保持原有建筑物的风貌。道路两侧不得破墙开店、占道开店。现有的建筑物不得有违章搭建,未经城市规划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批准不得擅自改变用途和性质。具有代表性风格和历史价值的建筑物(包括历史建筑、名人故居等)应保持原有风貌、特色 ,不得随意拆除、改动。
  2. 2007年,北海市市区创建4条一级道路管理标准示范街(路),之后每年增加4条;合浦县县城创建1条一级道路管理标准示范街(路),之后每年增加1条; 2008年,各镇创建1条道路管理标准示范街(路),之后每年增加1条。一级道路管理标准示范街(路)的评比标准为自治区“南珠杯”竞赛的道路设施、建筑(设)施工、园林绿化、交通管理、市容环境卫生、街景设计、建(构)筑物立面、灯光广告、执法监察管理等方面的检查标准。
  2007年,北海市市区一级道路管理标准示范街(路)为:北海大道、北京路、四川路、北部湾路。
  3.市、县合理设置和建设早餐、夜市、集贸市场、废旧物品回收专业市场、企(村)办市场等各类市场,以解决当前市场布局不合理、数量不足、档次不够等问题。制定市场内部的日常管理办法和检查标准,合理调整出供农民进城销售农副产品的地点、位置、路段,并制定农民进城销售农副产品的相应管理措施。
  集贸市场、废旧物品回收专业市场选址应当符合当地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集贸市场、废旧物品回收专业市场设置应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符合交通、环保、消防等有关规定,集贸市场与城区改造、居住区和社区商业建设相配套。城市建成区及县城的新建集贸市场,应配套设有机动车、非机动车停放场地和内部仓库。
  区及县城的市场内应保持地面干燥、清洁,场内无异味。场内应无乱吊挂、乱张贴及垃圾堆积等现象。市场应配置统一的废弃物容器、垃圾桶(箱),并设置集中、规范的垃圾房。垃圾房应密闭,不污染周边环境。建立健全各市场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4.2008年北海市区及合浦县城要制定及实施限制乱摆乱卖、占道经营、门槛经营的管理办法,在市区一级道路取消跨道超门槛经营,在市区二级以下道路和县城的主干道根据群众实际需要组织相关部门制定城市空地及道路的临时利用方案,确定合理利用的地点、项目及规模,进行规范管理。经过批准同意利用城市空地和道路经营的项目要做到配套设施完善,禁止灰渣、污水、油污污染路面。
  占道经营单纯靠取缔和突击整治的方法,既难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又容易引发执法纠纷和社会矛盾,形成整治、反弹、再整治的恶性循环。应采取以疏为主、以堵为辅、先疏后堵、疏堵结合的方法进行治理。要加强农、商贸市场建设,使之与新区建设、旧城改造同步规划,配套建设;加快现有市场改造步伐,吸纳部分马路市场摊点;在适当路段,结合社区建设,利用空闲场地规划、建设一批简易市场,使小摊点都进入指定地点经营,规范管理;制定扶持政策,引导占道摊点进场入室经营。同时,各部门配合执法,严管重罚,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大对违章占道经营的整治力度;推行分片管理责任制,划分责任区,责任落实到人,通过严格执法,影响和促使其他违章业主走合法化和规范化的经营道路;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市民城市管理意识,树立健康的消费生活方式,提高参与城市管理的意识,改变购物习惯,使违章占道经营者失去买方市场,从而达到根治的目的。
  5.优化城市交通组织管理,规范各种交通语言标识,及时更新刷洗交通标志和设施,完善交通标识和技术设施建设,按车类划定停车位置和停车标线。县城应逐步淘汰落后的机动三轮车交通营运方式,逐步采用以公交中巴、的士为主体的交通营运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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