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主要任务和措施
建立完善合理的城乡垃圾收集、清运、处理体系,提高垃圾无害化处理水平,推进城乡垃圾处理向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发展,建立和完善城乡日常保洁系统,加强城乡环境卫生设施建设,提高日常保洁能力和管理水平,营造清洁、优美的市(乡)容市 (乡)貌和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积极推进城乡环境卫生改革,引入市场机制,加强政府监管,基本建立我市城乡环境卫生体系,努力引导人民群众形成良好的环境保护和参与意识,使城乡环境卫生行业走上良性循环和可持续性发展的轨道。
1.2007年编制完成环境卫生专业规划
北海市城乡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编制北海市城乡环境卫生总体规划,合浦县城乡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编制合浦县级城乡环境卫生总体规划,报市人民政府审批,纳入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并指导和检查规划的具体实施。在2007年完成城乡环境卫生专业规划的编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和建设好乡村垃圾处理设施,整治村容村貌,逐步改善农民的生产和生活环境。
2.切实解决我市目前环卫设施滞后问题
面对日益发展的城市文明和相对滞后的市政、环卫设施,环境卫生管理应注重开放改革、拓宽渠道、采取多种形式的探索,可尝试通过结合企业公益事业、广告经营、房产开发等多方面、向民间资本开放,多源头筹措资金,加强市政、环卫设施建设,提高城市环境卫生设施的水平,切实解决我市目前环卫设施滞后和环卫运输车辆不足、城市保洁停留在人工保洁,环卫管理水平不高等问题。加大环卫设施的投入,增加环卫设施的建设,特别是解决城中村、城乡结合部范围的环卫设施问题。
3.深化环境卫生管理改革
进一步推进环境卫生管理体制、投资体制、建设体制、运营体制改革。建立规范、科学、高效的政府监管机制,建立健全各级环境卫生管理机构,充分发挥政府职能部门的监管职能和宏观调控能力;加强城乡环境卫生监管网络及能力建设;市、县的环卫设施建设和运营逐步按照特许经营的要求实施管理;加大基础设施投融资改革,吸引各种资金和企业参与环卫基础设施的投资和运营,建立开放、规范的市场体系和运行机制。
4.抓好城乡环境卫生清扫保洁
建立和完善城乡道路日常保洁系统,城市道路须做到全天候、全覆盖保洁,大力发展城乡道路清扫保洁机械化作业。将城乡水域保洁纳入城乡环境卫生管理,大力提高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区域和旧住宅小区的卫生保洁水平,乡镇须设立专职保洁人员,对乡镇道路进行定期清扫保洁。单位和个人应当做好卫生责任区的清扫保洁工作,临街单位和店铺落实“门前三包”责任。
北海市一县三区及各乡镇,应配置专门的环境卫生管理和保洁机构,环卫管理和保洁要有专人负责。有条件的区及乡镇,可以采取对外承包等多种形式,改善本地区的环境卫生质量,吸引各种优良资金和优秀企业及个人参与环卫设施的建设和环境保洁工作。
5.完善城乡垃圾收运与无害化处理系统
根据我市的经济发展水平和自然地理条件,规划期内选择以密闭压缩运输为主的生活垃圾收运模式和以卫生填埋为主焚烧堆肥为辅的生活垃圾处理模式,按国家相关标准建设配套垃圾收集站(池)、转运站,配置相应的垃圾运输车辆,新建、扩建、改造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厂),在全市逐步建立起“村收集、镇(乡)转运、市(县)处理”的生活垃圾收运处理系统。同时,有条件的市、县要逐步开展垃圾分类收集和餐厨垃圾处理的试点工作。
增加全市垃圾中转站设置、加强主要区域的垃圾收集点的规范建设。各村庄要根据各村人口及村庄面积合理配套固定的垃圾收集点,各镇乡(或辖区政府)负责本辖区垃圾的及时转运。至2007年年底前,市辖区主要自然村至少配备1个固定的垃圾收集站(池),垃圾做到定期清运。至2009年底前,全市自然村都必须配备1个以上固定的垃圾收集站(池),垃圾做到定期清运,各镇(乡)配备不少于1个垃圾中转站。城市道路人行道要合理设置果皮箱或垃圾箱。各垃圾收集点及中转站的设置要注意加强管理和保洁,避免成为新的污染源。
按照《
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的标准逐步完善建筑垃圾消纳场和综合利用设施的规划和建设工作,建立健全建筑垃圾管理机构,实行建筑垃圾密闭化运输。
6.建立城乡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实施“城乡清洁工程"的制度,通过制度规范和推动工作。按照A类城市和A类县城的标准要求,加快制定和完善实施“城乡清洁工程”的相关管理制度和实施细则,明确城乡各级环境卫生和市容市貌管理标准,进一步理顺体制,落实责任,完善相关法规,使“城乡清洁工程”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建立健全全市市、县、区、镇、乡、村各级的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建立和完善问责制,要责任到单位、责任到人,建立相应的奖惩制度,通过制度强化责任意识和责任约束。
对破坏环境卫生者缺乏有效的处罚手段,惩处力度不够,也是某些人屡教不改,环境卫生保洁难度大的原因。制定相应的市容保洁制度,规范日常环卫行为,大力提倡全民养成良好卫生习惯,提高市民的环境卫生保洁意识,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抓好落实是杜绝公共场所乱扔垃圾,随意破坏公共环境卫生行为的根本。
建立健全有效的监督机制和稳定的投入机制。要坚持广泛发动群众参与,建立健全群众举报机制,把群众监督同行政单位的监督、新闻媒体的监督结合起来,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共同参与、共同监督的监督网络。建立健全稳定的投入机制,要进一步深化城镇建设投资体制改革,在保证政府必要投入的基础上,鼓励和吸引多渠道资金投入市政项目,不断加强环卫设施和各类市政设施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