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海市深入实施城乡清洁工程规划(2007-2011年)的通知
(北政发〔2008〕19号)
市辖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北海市深入实施城乡清洁工程规划(2007-2011)》已经2008年第2次市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八年五月十九日
北海市深入实施“城乡清洁工程”规划
(2007-2011年)
目 录
一、序言
二、总则
(一)总体要求
(二)基本原则
(三)基本思路
(四)规划年限
(五)规划范围
1.区域分类
2. 分类标准
(六)总体目标
1. 第一阶段目标
2. 第二阶段目标
3. 第三阶段目标
(七)编制依据
三、城乡环境卫生管理
(一)全市城乡环境卫生的基本情况
(二)主要任务和措施
1.2007年编制完成环境卫生专业规划
2.切实解决我市目前环卫设施滞后问题
3.深化环境卫生管理改革
4.抓好城乡环境卫生清扫保洁
5.完善城乡垃圾收运与无害化处理系统
6.建立城乡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7.加大城乡排水系统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力度
8.加强公共厕所建设管理
9.改善环卫从业人员的生产生活条件
10.全面开征城市生活垃圾与污水处理费
11.建立环境卫生突发事件应急体系
四、城乡容貌秩序管理
(一)全市基本情况
(二)主要任务和措施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建立健全组织机构
(二)认真落实责任制
(三)建立和完善法规和规章制度
(四)加大对“城乡清洁工程”的投入
(五)广泛动员群众,加强社会监督
(六)加强“城乡清洁工程”队伍建设
(七)大力开展创建文明城镇、卫生城镇、“南珠杯”活动
(八)制定相关政策,推动“城乡清洁工程”的实施
(九)加强工作作风建设,提高行政效能
一、序言
深入实施“城乡清洁工程”是北海市党委和政府的重要工作部署,是一项民心工程、德政工程。深入持久地实施“城乡清洁工程”,营造清洁、整齐、优美的城乡环境,是北海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是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需要,是切实改进各级领导干部工作作风的需要,是加快推进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必要条件,也是坚持以人为本、为民办实事的具体表现。对进一步推进我市环境与经济、社会的和谐进步,全面推进富裕北海、文化北海、生态北海、平安北海建设,实现北海在北部湾(广西)经济区率先崛起具有重要意义。
本规划按广西壮族自治区成立50周年大庆(2008年)、三年奋斗期(2009年)和五年发展期(2011年)三个阶段推进。
“城乡清洁工程”主要包括城乡环境卫生和城乡容貌秩序两大方面的内容。
城乡环境卫生是指城乡公共空间环境的卫生整洁。城乡环境卫生管理主要包括城乡环境卫生设施规划、建设和运行管理,城乡街巷、道路、居住区、公共场所、水域等区域和乡村的环境保洁,城乡垃圾、城镇污水、粪便等生活废弃物的收集、清除、运输、中转、处理、处置、综合利用等。城乡环境卫生是公共卫生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环境保护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内容,是城乡社会现代文明建设的重要保证。
城乡容貌秩序是指城乡公共场所(活动地),人们必须遵守和维护法律、制度、公约确定的行为标准。容貌是指特定地域(市、县、乡)整体环境建设和公共秩序管理的水平和风貌。城乡容貌秩序管理主要包括道路设施、工程(拆迁)施工、旧城改造、园林绿化、交通组织、环境卫生、户外广告、建筑立面、街景美化、灯光配置、执法监察等内容。遵守“容貌秩序”既是
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义务,也是最基本的社会公德;公民自觉遵守和维护容貌秩序既有利于形成和谐的社会环境,也体现了一个国家、一个地区的文明程度。
“十五”期间,北海市以西部大开发为契机,加快发展,调整结构,大力推进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经济和社会发展取得了重大成就。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经济结构不断优化。农业基础地位加强,工业化步伐加快,固定资产投资大幅增长,城市面貌明显改善。“区城共建”初见成效,拓展了城市发展空间;处置停缓建工程、消化空置商品房成效显著,城市面貌得到较大的改善。
未来五年是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时期,也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开端时期,认真研究和解决我市城乡环境卫生和容貌秩序的问题,维护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实施北海市“城乡清洁工程”,对于提高我市工业化、城镇化水平,创建优美整洁的市容环境,推进城乡科学管理体系的建设,促进社会、经济、人口、资源、环境的和谐和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