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阜阳市网络信息员管理办法的通知

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阜阳市网络信息员管理办法的通知
(二○○八年六月十九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全面推行政府信息公开,加强政府网站建设,进一步规范网络信息报送和发布工作,加强网络信息员管理,市政府办公室制定了《阜阳市网络信息员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阜阳市网络信息员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网络信息员管理,进一步规范网络信息的报送和发布工作,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各信息报送单位,包括: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及驻市各单位、各大中型企业。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网络信息员”,是指上述各单位负责网站建设与管理的工作人员。

  第四条 阜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是此项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制订相关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阜阳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是具体办事机构,负责网络信息员的组织、管理和协调等。

第二章 网络信息员基本条件

  第五条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敬业精神。

  第六条 具备一定的计算机基础知识,能够熟练使用网站后台管理程序等相关网络应用软件。

  第七条 能准确把握和贯彻市委、市政府整体工作思路,熟悉本部门、本单位业务工作,有敏锐的信息触觉和较好的文字编辑和表达水平。

第三章 网络信息员职责

  第八条 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各项工作目标开展网络信息报送工作。抓住重点、热点、难点、特点,保证信息的及时性、真实性、准确性、实用性,坚持实事求是,防止以偏概全;主题鲜明,文题相符,言简意赅;反映本地区、本部门的新情况、新问题、新思路、新举措、新经验,要力求新意。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