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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2008年为民办实事工作任务的通知

北海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2008年为民办实事工作任务的通知
(北政发〔2008〕10号)


市辖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200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战略部署的第一年,做好今年的工作,对于保持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势头,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认真落实连友农市长在市第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所作《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各项为民办实事工作任务,市人民政府决定,将2008年为民办实事工作任务分解下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行部门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的工作责任制。市人民政府各部门要根据《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为民办实事工作任务,结合实际,制订具体的实施方案,分解落实到本部门所属的单位和各县区,明确任务完成的时间、步骤和责任人,必要时要签署责任状,确保为民办实事工作任务有人管、有人抓,不缺项或漏项,保证年内全面按时完成。
  二、各部门主要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对责任事项的落实负总责。牵头部门要积极主动与其他责任单位沟通联系,通力合作,共同做好工作,并督促各责任单位将工作进展情况进行汇总,每月底25日前将当月工作进展情况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督查室。
  三、各部门务必于2008年4月25日前将实施方案(一式3份)报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督查室备案。
  四、各县区、各部门要进一步完善督查专报制度,明确督办单位和督办人员,跟踪督办,形成层级督办网络,确保各项工作落实。
  五、各县区人民政府要配合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全面抓好《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为民办实事工作任务的落实。

  附件:2008年政府为民办实事工作任务分解表

  二○○八年四月十一日

  附件:
  2008年政府为民办实事工作任务分解表
项目目 标 任 务牵头单位责任人责任单位责任人
为民办好十件实事1.实施城乡医疗惠民工程。启动海城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建设,市辖县区农民参合率达80%以上。加快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力争市辖区居民人口服务覆盖率达85%以上。市卫生局局长县区人民政府县(区)长
2.实施农村人口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农村饮水安全工程25处,解决6万农村人口安全饮水问题。市水利局局长县区人民政府县(区)长
3.实施教育惠民工程。筹集资金5217万元用于职业教育攻坚。继续资助贫困家庭子女上学,实现“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贫困而失学”目标。市教育局局长县区人民政府县(区)长
4.实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工程。全面提高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保障全市4.96万农村低保人员月人均补差额不低于25元。市民政局局长县区人民政府县(区)长
5.实施住房保障工程。加快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房项目建设,年内实现部分低收入家庭入住。市建委主任县区人民政府县(区)长
6.实施农村公路建设工程。市交通局局长县区人民政府县(区)长
7.实施就业促进工程。市劳动保障局局长县区人民政府县(区)长
8.实施小街小巷建设工程。完成50条小街小巷道路硬化和250条小街小巷1100盏路灯安装。市建委主任海城区人民政府区长
9.实施平安城市系统建设工程。市公安局局长县区人民政府县(区)长
10.实施沼气池建设工程。补助贫困村新建1000座沼气池。市林业局、扶贫办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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