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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石脑油消费税免税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
单位负责人: 部门负责人: 制表人: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石脑油使用管理证明单领存销台帐
单位名称:
领用情况
核销情况
结存情况
证明单传递情况
日期
数量
证明单号码
日期
证明单号码
购货发票代码
购货发票号码
数量
证明单号码
销货方主管税务机关名称
传递日期
函件编号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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