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主要目标
通过开展“质量兴宁”活动,力争到2010年实现如下目标:
(一)质量意识和产品质量明显提高。质量管理意识得到普及,先进质量管理理论和方法得到推广应用。规模以上企业按照IS010012国际标准完善计量检测体系,积极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优等品率有较大幅度提高,形成规范化的售后服务网络。区内获得全国质量管理先进企业称号和自治区质量管理奖的企业达到30家以上。国家和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合格率稳定在85%左右。加强企业质量信用监管工作。力争质量信誉A级、B级、C级企业数分别达到总企业数的30%、40%、30%以上。
(二)名牌战略全面实施。全区中国名牌产品达到10个以上,宁夏名牌产品达到200个以上,国家免检产品达到20个以上,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达到8个以上。积极推动建设工程、服务行业提高质量,开展创优评先活动。
(三)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加大农业科技创新力度,提高农业科技水平。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建立70个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和20个自治区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把农产品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纳入标准化管理。大力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从农田到市场全程的监管能力。
(四)建立健全检验检测体系。积极争取建立国家级质检中心,建立基本满足全区市场需求的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体系。产品标准覆盖率稳定在95%以上;用于量值传递的计量标准完好率达到100%,强制检定工作计量器具受检率达到95%以上;1000家以上企业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和产品质量认证。有关行业积极推行国际与国家标准,清洁生产标准、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标准、环境保护技术和设备标准得到普遍推广,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计量检测体系比较完善,中小型企业计量体系达到国家规定要求和基本的计量校准服务体系。
(五)市场经济秩序明显好转。制假售假违法行为严重的区域、市场、产品得到有效整治,基本清除区域性质量造假现象。完善打假责任制、预警监控制度、快速反应机制、奖励举报制度和专项检查制度,形成打假长效机制。
四、实施步骤
(一)2008年:全面启动“质量兴宁”活动,初步建立质量监管长效机制,并开始运转。基本完成对全区各类生产企业的质量状况调查,分类建立档案。扶持和培育一批宁夏名牌产品。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服务和监管力度,确保在全区范围内不出现量大面广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活动。加强标准化技术基础工作,完善全区工业、农业、服务业标准体系,确保生产企业按标准组织生产,督促重点行业的主要工业产品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加强质量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提高质量监管和技术服务的能力;加强计量技术基础工作,抓好量值传递体系建设,督促重点企业按照IS010012国际标准建立并完善计量检测体系,使所有企业具备保证产品质量和贸易公正结算的计量手段;加强市场准入和认证认可工作,大力推行国际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引导企业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积极开展相关质量认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