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拓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的意见

龙岩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拓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年活动的意见
(龙政综〔2008〕16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中央、省属驻岩单位:
  我市从2004年开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活动(以下简称“双基”建设)以来,在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安全生产机构队伍建设、企业安全生产基础管理、安全执法监督检查得到明显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环境、工作条件得到很大改善,安全生产“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得到有效推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双基”建设成为我市安全生产的一个有力抓手和基础性和保障性工程。2008年是我省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年”,我市要以此为契机,进一步深化拓展“双基”建设,在夯实基础、强化措施、完善机制,增强实效上下功夫,把活动引向深入。现提出活动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局,以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为目标,坚持“安全发展”原则,按照立足防范、关口前移、依法行政、强化监管、综合治理的总体工作思路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治本之策,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责任,完善监管体系,规范安全监管执法,切实强化“双基”建设,提高安全生产保障能力,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二、活动内容
  (一)加强安全监管体系建设
  1、推进全市监管机构队伍建设。继续完善市、县、乡三级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机构和市、县、乡、村(居)的“四级网络”建设,确保安全生产各项工作有人抓,有人管,管得好。重点加强县级安监队伍建设,在机构升格的基础上,配好班子,配齐人员,强化基层安监力量。
  2、加强安监队伍内部建设。各县(市、区)、乡镇(街道)和部门安全监管机构必须重视加强自身建设,明确内部岗位职责,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规范办事程序,落实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制度;建立健全本单位文件、有关资料、数据和安全生产例会、教育培训、监督检查、隐患排查整改、事故统计报告、应急预案、事故责任追究等监管业务工作档案。
  3、加快乡镇(街道)安全执法队伍人员选配。要按照各乡镇(街道)必须配备两名以上具有安全生产执法资格人员的要求,切实配齐配强乡镇(街道)安全生产执法人员,确保委托执法工作的主体到位。
  4、加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设。矿山建筑施工和危化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其它生产经营单位都要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不少于2名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下的其它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第 [1] [2] [3] [4] [5] 页 共[6]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