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建设厅关于加强奥运期间城市扬尘管理的通知
(冀建城〔2008〕482号)
各设区市建设局,城管局:
为确保奥运期间北京空气质量,最大限度地改善城市环境状况,全面落实《第29届奥运会北京空气质量保障措施》,进一步给广大市民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成功举办一届有特色、高水平的“绿色奥运”,按照省政府赋予我厅的职责,对环卫作业管理和建筑工地施工管理,提出如下要求。请各市尤其是奥运协办城市秦皇岛及北京周边的廊坊、唐山、保定、承德、张家口等市认真贯彻执行。
一、环卫作业管理
(一)充分发挥环卫清扫车辆作用。已有道路清扫机械、洒水车辆的城市,奥运期间要按照《
城市道路和公共场所清扫保洁管理办法》规定,增加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频率和洒水次数,努力提高清扫机械和洒水车辆的使用效率,减少扬尘。
(二)合理安排环境卫生作业时间。要进一步加强环境卫生作业管理,科学安排人工清扫道路时间。奥运期间正值夏季,城市道路清扫时间统一定于凌晨3-4时,避开职工上下班并最大限度地避免清扫扬尘,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三)加大日常巡查力度。日常环卫管理工作,要根据《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规定,各种运输车辆全部密闭运输,对运输散装货物的车辆要进行覆盖。对沿街漏撒的车辆,加大执法及处理力度,避免漏撒造成的扬尘污染。
二、施工工地管理
(一)奥运期间要按照统一部署,充实监管力量,加大监管力度,开展多层次,全方位的监督检查,督导各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合理安排工期、工序,确保各项工作服务服从于奥运大局。各施工、监理企业要切实履行生产主体责任,尤其是驻北京的建筑施工企业更要严格要求。
(二)奥运期间,根据有关规定,全省各城市的建筑、拆迁、市政建设等施工工程该停工的要全部停工。对不须停工的建筑工地,要大力推行商品混凝土的使用,彻底解决现场混凝土搅拌的扬尘污染问题。
(三)主体施工必须用密目网封闭,土方等散体物料要用苫布或密目网苫盖,并采取洒水等措施,抑制二次扬尘。